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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1日 16:50 來源:羊城晚報參與互動參與互動

  日本廣播協(xié)會(NHK)10日報道,當?shù)貢r間10日上午,槍擊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的嫌疑人山上徹也被日本警方以“殺人”嫌疑移交奈良縣地方檢察院。

  不少人關注山上徹也會不會被判處死刑。上一次日本政治人物遭槍殺死亡,法院是如何判處行兇者的?

  據(jù)查證,上一次日本政治人物遭槍擊死亡,發(fā)生在2007年。那一年4月17日,時任日本長崎市市長的伊藤一長競選連任期間在競選事務所附近遇槍擊,次日不治身亡。兇手城尾哲彌當場被捕。警方認為,城尾因要求長崎市政府賠償車禍損失未果而心生恨意,蓄意槍擊市長。

  這一在競選期間發(fā)生于鬧市區(qū)的槍擊案在日本引起極大反響。檢方認為,槍擊事件是“選舉恐怖活動”,要求法庭將兇犯處以極刑。

  一年之后,日本長崎地方法院于2008年5月26日宣布,判處2007年4月槍殺長崎市市長伊藤一長的兇手城尾哲彌死刑。審判長松尾嘉倫說,城尾哲彌“很久以前就開始謀劃刺殺市長……把自己對長崎市的積怨化為對市長的憤恨,希望通過阻止其連任來發(fā)泄不滿,同時夸耀自己的能力”。

  而根據(jù)日本刑法的規(guī)定,通常行為人殺了兩人以上,也就是危害結果非常嚴重的情況下,或者被害人只有一人但犯罪性質很惡劣、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的情況下,才會適用死刑。

  日本法院過去很少因為罪犯殺害一人但沒有實施搶劫、沒有前科而將其判處死刑,但城尾哲彌是個“例外”。從這個角度看,日本當?shù)胤ㄔ簩Τ俏舱軓浥刑幩佬?,一定程度上體現(xiàn)了日本法院對槍擊政治人物致死采取的是一種“從重”的處理方式。

  羊城晚報記者 董柳

【編輯:葉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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