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統(tǒng)疑義 “國會”改革
解嚴之后,緊接著就是資深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大會代表”與“立法委員”)的新陳代謝問題,也就是“國會改革”。對于“國會”改選,當時若干資深中央民意代表并不贊同,因為他們認為他們代表“中華民國的法統(tǒng)”,如果改選,“國家就會失去法統(tǒng)”。
1987年7月初,李煥先生接任中央黨部秘書長,當時他要我負責規(guī)劃“充實中央民意代表機構方案”的幕僚作業(yè),那時只是規(guī)劃推動資深中央民代的自愿退職,作為改革的第一步。其實這個案子中央黨部早有承辦單位,但是李秘書長仍然堅持要我接下來,我冒著“踩線”的風險遵辦,一方面是長官命令,不便違抗;一方面也是從大學時代開始,就關心這個議題,義不容辭。
那年10月,經(jīng)國先生健康已經(jīng)大不如前,出席“國慶大會”都要坐輪椅。11月間,他兩度找我去大直的七海寓所,直接到他的臥房跟他談話。那段時間,我去過七海寓所幾次,都是為了外賓訪問,在客廳擔任傳譯。這次卻不是去作傳譯工作。這也是我第一次進入他的臥房,房中擺設家具之素樸,到了簡陋的程度,令人驚訝。這也是第一次看到他躺在床上,他健康的惡化,又讓我憂慮,更是第一次他躺著跟我說話,使我意識到事態(tài)不尋常。他問我:“中央民意代表的案子規(guī)劃得怎么樣?”。我向他報告:大致順利,但有人提議增設“大陸代表”,以代表“我國的大陸地區(qū)”,引起爭議。經(jīng)國先生當時問我:“英九,去查查看1949政府遷臺的時候,有沒有宣布我們在這里還是代表全中國?”我當場就說:“我印象中好像沒有,但我去查查看。”
我回去查了“總統(tǒng)府”公報,當年12月7日“中央政府”從成都遷到臺北,并沒有作過任何宣布。一周后,我第二次奉召到七海寓所,還是在他的臥房,他還是躺在床上跟我談話。我向他報告查詢的結果,他說:“‘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中華民國的法統(tǒng)’。依照‘憲法’選出來的中央民意代表,就可以代表‘中華民國的法統(tǒng)’,不必再增設大陸代表! 我當時聽了,真有說不出來的欣慰。因為我本身就反對在未來的“國會”設置大陸代表,因為既不合理,也行不通。經(jīng)國先生的決定,解開了當時的一個死結。許多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雖然不滿意,也不便大聲反對。
那天晚上離開七海寓所,抬頭看到滿天星斗,想到剛才經(jīng)國先生的決定,內(nèi)心充滿溫暖、舒暢與感動。要知道,我雖然只是一個秘書,但是我也在觀察經(jīng)國先生對這個重大問題的決策是不是符合民意,而他確實作出了勇敢而正確的歷史性決定。經(jīng)國先生不是憲法專家,但是他的“憲法”見解絕對不輸專家,讓人實在不能不由衷敬佩他的英明與睿智。
三、“國大”抗爭 最后一瞥
1987年12月25日,經(jīng)國先生去世前19天,他坐著輪椅出席在臺北市中山堂舉行的“行憲紀念日”活動。當時民進黨的“國大代表”在臺下高舉白布條抗議,大聲鼓噪。經(jīng)國先生不受影響繼續(xù)致詞,致詞完畢,當他坐著輪椅離開時,我看到他回過頭對臺下的抗爭者深深看了一眼。那個眼神所表現(xiàn)的涵義,讓我當時非常震撼,也非常不舍,至今難忘。
19天后,經(jīng)國先生就過世了。當時我想,“國會”改革案如果能早一點完成,也許就可以化解這些不必要的抗爭。但是這個案子當時拖了整整一年,直到1987年7月李煥先生出任中央黨部秘書長后才交給我加速處理。 當時李登輝是小組召集人,當半年前我第一次向‘李副總統(tǒng)’請示時,他就抱怨說:“這一年多項目小組都沒有開會喔!”主管部門耽誤的后果,也由經(jīng)國先生概括承受,我的難過與不平,其理在此。經(jīng)國先生逝世后,李秘書長帶著我到處去說明這個方案,盡管有些資深中央民意代表炮聲隆隆,中常會最后還是通過了改革方案。事后想來,如果方案早兩個月出爐,也許可以避免‘行憲’日當天的沖突。回想起來,我至今仍感心中難安。
1988年1月1日,政府宣布解除報禁,報紙發(fā)行張數(shù)及內(nèi)容不再限制。這項改革社會共識甚高,所以執(zhí)行爭議不大。大家都感覺到民主改革的氣氛出來了,但沒有想到,13天后經(jīng)國先生卻離開人世。當時一般人民懷念他推動十大建設,把大家的生活改善了;知識分子則感念他的政治改革,把臺灣政治變得更民主了,朝野都對他極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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