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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紀念日”并非對癥下藥

2008年01月11日 08:52 來源:北京晨報 發(fā)表評論

  針對洛陽烈士墓被夷為平地、烈士陵讓位商業(yè)墓地的報道,民政部官員做出了回應,并透露民政部正在調研論證,爭取設立“烈士紀念日”,推動烈士紀念活動制度化、規(guī)范化。民政部的這一設想無疑值得肯定,也希望能夠迅速得以實施。

  不過,導致一些烈士陵園頻惹事端的根源——資金窘迫的現(xiàn)實,并不會因一個節(jié)日的設立迎刃而解。

  長期以來,在經濟浪潮席卷之下,烈士陵園的處境顯得格外尷尬。并不充裕的經費、管理者對經濟利益的企圖,使得各地烈士陵園屢屢上演令人痛心的鬧劇,比如有的烈士陵園變成飼養(yǎng)場,更有甚者,竟然允許艷舞表演粉墨登場。烈士陵園肩負著褒揚烈士、教育群眾的職責,不過在很多時候,諸如此類的公益性事業(yè)又處于社會視線之外,日子很是寒酸。為了解決經費不足的問題,民政部曾提出在堅持主題功能的前提下,開展經營創(chuàng)收活動,走“以副補園”的道路,F(xiàn)在看來,這樣的提法有所疏漏,首先,開了“經營創(chuàng)收”的口子,縱使是再“高尚”的商業(yè)行為一旦進入陵園,必然會對陵園的莊嚴肅穆感產生影響;其次,如何去把握“副業(yè)”的道德尺度恐怕也成問題,畢竟,缺少相同的價值觀就必然有不同的道德底線,如果這底線一律由各地陵園管理者自行掌握,難免會有底線低者做出有違公序良俗與大眾情感的“經營舉措”來。

  “烈士紀念日”理應設立,通過愛國主義教育培養(yǎng)人民對烈士應有的尊重,也給予烈士們應有的榮耀與尊嚴,但承載上述功能的烈士安息之地,難道還要再艱難度日嗎?在理解有關部門囊中羞澀的苦衷之余,我們也有所懷疑:難道真的連保護先驅安息之地的錢都拿不出來嗎?特別是看到那些奢華的樓堂館所的時候……

  文/里工

編輯: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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