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此次反腐風暴,人們常常把一個月前中院為富士康告記者索賠3000萬立案聯(lián)系起來,深圳中院堅稱程序沒有問題。然而記者最近了解到,本報曾報道的萬豐股東杜春聯(lián)告深圳某報記者并索賠4500萬一事,深圳中院研究多日后終于向杜春聯(lián)答復:此事不予立案。但立案庭拒絕向杜春聯(lián)提供不予立案的通知書或裁定。
11月1日,深圳福田區(qū)某公司股東徐海玲對記者說:“深圳這批法官被抓了我要放鞭炮慶祝。我以前有個案子,法官明確地對我說,官司要贏,就必須得出錢給法官。打了一次官司后,我后來再也不敢去法院了!
深圳中院的反腐浪潮也影響了廣東省其他中級法院。廣州、珠海、佛山等中級法院的法官們對記者說,10月份法院都突然開內(nèi)部會議,會議主題是拒腐倡廉,其中一個中院領(lǐng)導對法官們說:“你們要管好自己的嘴,不要亂說話,現(xiàn)在個別同志的電話已經(jīng)被監(jiān)聽。”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盧海君近日到廣東東莞為法官授課,他和記者談道,法院在個別地區(qū)常常成為腐敗重災區(qū),像“三盲”(法盲、文盲、流氓)法官姚曉紅這樣的法官最終倒臺不足為怪,但就連裴洪泉、蔡曉玲這樣有法律素質(zhì)、有改革精神、有辦案能力的法官也淪落,令人憂慮。他說,反觀一些法治發(fā)達的國家,我們差距太大,新加坡自獨立至1994年統(tǒng)計,沒有一名法官犯案。德國上世紀60年代以來也幾乎沒有法官犯案。英國全國250名法官,犯案者極其罕見,美國自立國200年來只有40余名法官犯案。司法腐敗是制度問題,我們現(xiàn)在必須要下大決心進行司法體制改革。(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作者:田加剛 龍良卿)
[上一頁]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