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27日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十一次法制講座,聽取《我國的物權法律制度》。吳邦國委員長主持講座。
講座主講人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勝明。他圍繞全國人大常委會剛剛審議的物權法草案,就物權法的幾個基本問題、物權法律制度的現(xiàn)狀以及進一步完善物權法律制度等進行了講授。
王勝明認為,物權法是調整財產關系的重要法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著支架作用。他介紹說,物權法主要回答三個問題:財產屬于誰,誰是財產的主人;權利人對財產享有哪些權利,他人負有怎樣的義務;怎樣保護物權,侵害物權的要承擔哪些民事責任。物權法的作用直接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定分止爭;物盡其用。他還介紹了物權法與憲法、物權法與民法、物權法與經濟法、物權法與刑法等的關系。
王勝明說,適應改革開放的要求,中國制定了不少有關物權的規(guī)定。到目前為止,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民法通則、擔保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草原法、森林法、海商法、民用航空法、礦產資源法、漁業(yè)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等都對物權作出了規(guī)范。
他認為,制定中國物權法,不應當也不可能照搬發(fā)達國家的物權制度,只能從中國實際出發(fā),根據(jù)中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去建立物權法律制度。他還從不動產登記制度、國有企業(yè)對其財產享有的權利、宅基地使用權等方面對進一步完善物權法律制度作了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