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三峽6月25日電 (全安華 向騰膠)來自長江三峽通航管理局的消息稱,三峽船閘初期蓄水期運行方案今日出臺。方案規(guī)定:在三峽水庫初期蓄水期四年內,三峽船閘與葛洲壩船閘將實行“統(tǒng)一調度、晝夜連續(xù)聯(lián)合運行”,船舶過閘執(zhí)行“一次申報、統(tǒng)一計劃、統(tǒng)一調度、分壩實施”的調度程序,且所有過往船舶必須接受安全檢查。
據(jù)介紹,過閘船舶應于每日十時前,向長江三峽通航管理局總調度室申報,一次申報當日十八時至次日十八時的調度計劃,并于每日十六時后向申報點詢問計劃安排情況或領取過閘通知單。十時以后視為次日申報。
計劃編制時段內連續(xù)通過兩壩以及往返通過兩壩或一壩的船舶,只申報一次,需要在兩壩間停留、編組、裝貨物的船舶,應予以說明,超出計劃編制時段的的項目,應在次日內重新申報。船舶可用通信或信息網絡設備直接向總調度室電報計劃。若不具備條件,在指定地點申報。
船舶過閘時,按調度指令及通行號燈依次進出閘,保持安全距離,不得搶航。
過閘單個船舶(隊)寬度超過二十七點八米、三峽海事機構安全檢查不合格者及裝運民用爆炸品的船舶不得過閘。
此外,當三峽船閘最大通航流量超過每秒四萬五千立方米、長江江面風力達到或超過六級、上行通航視程小于五百米或者下行通航視程小于一千米時,只需其一者船閘將停止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