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二日電(郭京霞 于晶波)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十二日對外披露,武漢一大學講師因學校職稱評審而狀告教育部行政不作為案已有了一審判決結果,法院判令講師敗訴。
武漢華中科技大學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講師王曉華(女,四十九歲)因其未通過副教授的資格評審,認為學校在資格評審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問題,而教育部又對其提出的行政復議作出了不予受理決定,因而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狀告教育部行政不作為。
法院審理認為,華中科技大學評聘委員會認定王曉華在學校沒有主持或參加過一項科學研究項目,不符合該校副教授任職資格,學校有權對副教授的任職資格進行審定。而評聘委員會審定王曉華不符合副教授資格的行為并非具體行政行為,教育部據(jù)此對王曉華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不予受理是正確的。
故法院依法判決:維持被告教育部作出的行政復議不予受理決定;駁回原告王曉華的其它訴訟請求。
宣判后,王曉華表示將提起上訴。而教育部方面的代理人則表示,這起案件看似告的是教育部,實際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與舊的人事制度沖突的結果。
這位律師表示,目前高校中有一些教師年齡大、資格老,但他們的學術水平與其他教師相比有一定差距。要提高高校師資的整體素質(zhì)和教學質(zhì)量,人事制度改革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