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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佛生財" 官方媒體直問"領導"為何膽子這么大

2003年02月23日 18:55





一千二百歲的樂山大佛(資料圖片)

  中新網(wǎng)2月23日電 難以置信,有人竟敢在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區(qū)內(nèi)開山鑿壁復制阿富汗“巴米揚大佛”!更難以置信的是,這個明顯違法的主意竟然是樂山市“有關領導”向一家企業(yè)提議的!

  官方新華社今天播發(fā)時評,直問“有關領導”為何有這么大的膽子?

  文章說,這個巴米揚大佛的主人叫“東方佛都”?催^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介紹和近日媒體報道才會明白,這“東方佛都”并非指樂山或樂山市,而是一家借樂山大佛生財?shù)钠髽I(yè),也是它興建在樂山“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區(qū)”、“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chǎn)”區(qū)域內(nèi)的一個“主題公園”的名字!皷|方佛都”在距樂山大佛僅一里之遙的20萬平方米范圍內(nèi),集中仿制了國內(nèi)外3000多尊佛像。網(wǎng)上的“東方佛都”簡介,一方面指斥“古人造像上大而粗糙”,同時稱自己的大批量佛像“杰作”“大而精美,仿中有創(chuàng),重在神似”,一毀一譽,愛憎分明,大有“還看今朝”之氣概。更令人稱奇的是,這個建成不足10年的公園售票處不遠,赫然掛著“世界遺產(chǎn)”的銅牌,門票上也醒目地印著“世界遺產(chǎn)保護區(qū)域——東方佛都”。

  文章指出,“東方佛都”的人當然明白,樂山之所以游人如梭,完全是因為唐代遺留下來的石雕大佛、漢代遺留下來的麻浩巖墓等文物古跡,而不是他們新造的巴米揚大佛等等。所以他們才要在文物保護區(qū)內(nèi)搞開發(fā),才要在新造的公園門外打出“世界遺產(chǎn)”的招牌。按樂山市一位文物專家所說:“東方佛都”是要“依托樂山大佛的知名度,在樂山大佛景區(qū)內(nèi)造一批復制品,在不規(guī)范、不成熟的旅游市場中牟取商業(yè)利益”。事實也是如此。媒體披露,自從“東方佛都”營業(yè)后,一批批到樂山看大佛的游客稀里糊涂就被“導”進了那個“主題公園”,去年還有幾批游客因此與管理者發(fā)生沖突。

  文章認為,按照我國文物保護法的規(guī)定,保護區(qū)域內(nèi)根本不允許進行非文物保護工程建設。據(jù)媒體報道,“東方佛都”主題公園建設從未通過文物、規(guī)劃部門審批,樂山大佛景區(qū)管委會得知后多次書面及口頭制止過非法施工,并向樂山市政府遞交過報告,但均未奏效,因為這個施工行為“是市里支持”的。媒體披露,此事最早是樂山市“有關領導”向東方佛都董事長梁恩明提出的建議,目的是“擴大并充實大佛景區(qū),提高東方佛都的知名度”。這個提議的目的,前半句頗為可疑,后半句倒像是實話。退一萬步講,即使“有關領導”果真是為了“擴大并充實大佛景區(qū)”,那也得看國家法律是否許可,看人民群眾是否答應。

  文章最后說,樂山是一座巨大的文物寶庫。在這樣一個世人仰止的寶山上,在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區(qū)、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chǎn)區(qū)域內(nèi),“東方佛都”大造新景點,如此無法無天“借佛生財”真是好大的膽!而為他們這種違法行為撐腰壯膽的“有關領導”,其無視國家法律的“魄力”也著實令人驚嘆。“有關領導”如此任意作為,無知呢?為“業(yè)績”呢?還是為了其他什么?(完)


 
編輯:呂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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