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生在商家銷售人員的強烈推薦下,花費了1萬多元購買了一款市場價才2000多元的手機。楊先生一怒之下將商家告上了法庭,要求退還全部貨款。近日,東城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原告楊先生訴稱,今年7月,他在東方新天地的一家商店內(nèi)購買手機,銷售人員以店長推薦的名義向原告推薦了售價16800元的諾基亞6700c型手機。
楊先生因長期在部隊工作,并不了解手機價格,加上考慮到該商家地處北京最繁華的商業(yè)中心,應(yīng)該不會欺騙消費者,便最終以13880元的價格買下該款手機。沒成想等楊先生回家上網(wǎng)一查,這款6700c型手機在諾基亞官方網(wǎng)站上的銷售價格僅為2541元,市場售價普遍在2400元左右,而自己出的錢比市場價格高出了近5倍。
楊先生認為,被告利用消費者對手機市場的不了解及缺乏經(jīng)驗,誘使自己違背真實意思以高價購買低價手機,違反了公平原則,故將被告訴至法院,請求法院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由被告退還全部貨款。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dāng)中。(記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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