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9點30分,上海楊佳襲警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圖為上海高院的電子屏幕刊登該案開庭信息。 中新社發(fā) 潘索菲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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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上午9點30分,上海楊佳襲警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圖為上海高院的電子屏幕刊登該案開庭信息。 中新社發(fā) 潘索菲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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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3日)上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在第五審判庭二審審理楊佳襲警案。約一百三十多名來自社會各界的人士參加了旁聽,其中有楊佳的父親楊福生和姨媽王靜榮,包括香港幾家媒體在內(nèi)的三十多名記者也全程旁聽了審理。
為楊佳作辯護的律師是上海翟建律師事務(wù)所主任翟建及北京大成律師事務(wù)所上海分所的律師吉劍青。據(jù)了解,翟建擅長刑事辯護,2005年獲得全國優(yōu)秀律師稱號,2007年在首屆“東方大律師”評選中名列第一。坐在檢察員席位上的是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處長季剛等檢察官。
9點半,法棰響處,審判長徐偉宣布開庭。
隨著庭審的步步深入,今年7月1日發(fā)生在上海閘北公安分局的血腥一幕又重現(xiàn)在人們面前。
殘忍的殺戮
這天上午9時40分許,楊佳攜8個裝有汽油的啤酒瓶,在地處天目西路的閘北分局大門旁摔了2個啤酒瓶(未燃燒),又在大門西側(cè)的花壇處投擲了5個瓶子并燃燒起火。保安見狀后,立刻前往制止并組織救火。楊佳又向保安扔出1個啤酒瓶,趁保安救火之隙,楊手持一把29厘米長的單刃剔骨刀,頭戴防塵面具,由分局便民服務(wù)通道竄進大樓。
進門后,見保安顧建明正在打電話,楊佳即上前用刀柄猛砸其頭部,造成顧頭部裂傷。隨后,楊佳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淚瓦斯在底樓大廳過道和治安值班室等不同處,分別襲擊了正在工作的民警倪景榮、方福新、張義階、張建平。法庭播放的現(xiàn)場電視監(jiān)控錄像清晰地顯示,僅僅7秒鐘的時間,4位猝不及防的民警便全部被刺中倒地。
很快,楊佳又從一樓竄入南側(cè)消防樓梯爬上9樓,遇上民警徐維亞,楊持刀向徐發(fā)起突然襲擊,徐全身多處被刺后倒地。隨后,楊竄至10樓,舉刀便刺遇到的民警王凌云,致王右肩部和右胸部等處受傷。接著,楊竄上11樓,遭遇民警李珂,他對著李珂連刺數(shù)刀,李珂胸腹部受到重創(chuàng)。此后,楊佳沿消防樓梯跑到21樓,將刀刺向正在等電梯的民警吳鈺驊。吳鈺驊受傷后一邊高聲呼叫提醒同事注意,一邊返回辦公室尋找反擊武器。正在室內(nèi)工作的民警林瑋和李偉見狀立即起身準備圍捕。楊佳闖入辦公室揮舞著匕首沖向林瑋,林瑋順勢操起辦公椅奮力抵擋。隔壁的民警孔中衛(wèi)聞訊沖了進來,奮不顧身上前抱住楊佳?字行l(wèi)、李偉、林瑋、吳鈺驊以及隨后趕到的民警陳偉、容侃敏、黃兆泉齊心協(xié)力,用辦公椅將楊佳牢牢頂在了墻角邊上,奪下其手中的兇器,將兇殘的楊佳制服。
突如其來的慘案最終造成民警和保安六死四傷的嚴重后果。
在法庭上,楊佳對檢察員有關(guān)他7月1日行兇殺人過程的發(fā)問,統(tǒng)統(tǒng)答之以“不清楚”或“記不清了”。
而下面這幾句翟建律師動情的發(fā)問和楊佳冷漠的問答,更令旁聽席上響起了一片議論聲。
“6條鮮活的生命因你而逝去,你現(xiàn)在覺得做得過分嗎?”
“不過分!”
“你感到愧疚嗎?”
“不愧疚!”
究竟是什么使得楊佳如此瘋狂和殘忍?
警方曾毆打過楊佳嗎?
根據(jù)警方提供的材料,2007年10月5日晚,楊佳騎一輛無牌無證的自行車途經(jīng)閘北區(qū)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時,遭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邏民警盤查。因楊拒絕出示身份證件和提供所騎自行車來源證明,造成市民圍觀、影響交通,遂被帶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diào)查。在查清其真實身份及自行車系租用等情況后,盡管楊在盤查詢問過程中一直不予配合,且多次辱罵民警,阻礙民警正常執(zhí)法,但民警還是對其進行耐心教育后予以放行。事后,楊多次通過信訪件、電子郵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閘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門投訴,并提出開除相關(guān)民警公職、賠償其1萬元精神損失費的無理要求,認為不應(yīng)對他進行盤查。對此,警方認為民警執(zhí)法于法有據(jù),無不當之處。督察支隊兩次赴京對楊佳進行法制宣傳和疏導勸解工作,但楊均不予置理。
法庭上,播放了長達36分鐘現(xiàn)場民警用錄音筆錄下的執(zhí)法過程,盡管背景顯得較為嘈雜,但民警的耐心勸說和楊佳的暴躁沖動還是如見其人。而法庭播放的芷江西路派出所大門口的一段現(xiàn)場錄像,可以看到幾位民警將在大門口活動的楊佳架到里屋去。按照幾位民警的證詞,他們是因為案情還未查明,怕楊佳跑掉。而楊佳則一口咬定,他當時“是被七、八個民警抬進里屋,摁倒在地,拳打腳踢了兩三分鐘,身上有好幾處淤青,衣服、褲子都被撕破弄臟了”。
但隨后檢察官出示了一份楊佳于事后不久發(fā)給上海市公安局的電子郵件投訴信,其中根本未提及被民警毆打的事實。對此楊佳表示,這封電子郵件的一些內(nèi)容不是他所寫。
重新做精神鑒定的申請被駁回
7月5日,上海警方委托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shù)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對楊佳進行了司法精神鑒定,司法鑒定書認為楊佳“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對于楊佳是否有精神疾病、是否有必要對其重新進行精神鑒定,辯護律師和檢察官展開了激烈的爭辯。
翟建律師認為,從楊佳的認知、控制沖動、交際和情感方面來看,他都有著異常的表現(xiàn),存在偏執(zhí)性的人格障礙;特別是在2006年他曾和山西太原警方發(fā)生沖突,造成三顆門牙折斷、眼底充血、輕度腦震蕩的后果,這極有可能誘發(fā)他的腦部活動異常;而且7月份做的精神鑒定在時間上只進行兩天,略顯倉促。因此他建議對楊佳重新再做一次精神鑒定,以彰顯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檢察官季剛則認為,對楊佳的司法精神鑒定是很慎重、很科學的,如果沒有新發(fā)現(xiàn)的證據(jù),完全沒有必要重新鑒定。
楊佳今天在法庭表現(xiàn)出了滿不在乎的勁頭,以致審判長一度中斷了審理,嚴肅正告斜坐在椅子上的楊佳,“請注意你的坐姿!睏罴驯硎荆拔覀人認為自己的精神很正常!
法庭隨后宣布,“因律師要求對楊佳重新做精神鑒定的理由不充分,予以駁回”。
在最后的陳述中,楊佳仍然毫無悔意,認為自己幾十年來遵紀守法,無罪可言。
庭審一直進行到晚上6點半。法庭最后宣布,此案將擇日進行宣判。(記者 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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