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頁|新聞|國 際·英文|財經(jīng)|體育|娛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學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視 頻·圖 片·論 壇|圖 片 網(wǎng)|華 文 教 育|廣 告|演 出|圖 片 庫|供 稿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房產(chǎn)新聞
站內(nèi)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民意爭鳴:房價大漲 賣房人頻頻違約向誰問責?
2007年07月16日 09:08 來源:人民網(wǎng)-江南時報


    房價大幅上漲,二手房賣房人頻頻違約。(資料圖) 中新社發(fā) 井韋 攝


版權(quán)聲明:凡標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quán)均屬中國新聞網(wǎng),未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不得轉(zhuǎn)載使用。

  民意焦點<<<

  縱觀南京房市,房價年漲幅超過30%,尤其在2006年的11月份,與2007年的3、4月份,月均漲幅均超5%。最近一段時間,二手房買賣市場頻頻出現(xiàn)賣房人違約的案例,就是因為房價大幅上漲,部分賣房人心理出現(xiàn)不平衡造成的,主要有拒絕辦理過戶辦證手續(xù)、故意推脫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xù)和直接毀約拒絕出售等現(xiàn)象。

  民意爭鳴<<<

  桑先生(南京延齡巷市民):這類事件我也曾有所耳聞。不奇怪,房價現(xiàn)在抬得這么高,哪一個賣房者愿意自己的房子是以一個低價賣出去的?當然是撈得越多越好。房價上漲的速度之快,讓人瞠目結(jié)舌,同時也讓不少的賣房者心理失衡了,換句話說,他們的貪心開始使他們違背自己做人的起碼原則了。本來買賣雙方應該建立在一個公平交易的基礎之上,一個愿買一個愿賣,但是在交易過后,卻反悔了,這已經(jīng)不僅僅是違背誠信的原則,更是觸犯了法律,理應受到應有的懲罰。

  成小姐(南京玄武區(qū)市民):這個事情只怪房價太高,漲得太快。上次看你們報紙,有一位先生提到江寧某地的房價4個小時每平方漲了1200元,我當時就在場。我其實是非常氣憤的。雖然說市場經(jīng)濟本身有調(diào)節(jié)作用,但是目前我的感覺是房價太瘋了,是人為作用的抬價。這樣瘋的抬價,會帶來很多社會問題。像你們所提到的賣房者違約這個事情,就是一例。巨大的利益就在眼前,誰不去爭取呢?誰還會傻乎乎地堅持誠信原則呢?我感覺,賣房者違約是不對的,但是,我們的有關(guān)部門應該從源頭來解決這個問題,就是控制房價。房價真正降下來了,我們這些中低收入人群才能夠真正得到實惠,老百姓一直頭痛的無房住的問題也能夠得到有效地解決。

  柳先生(南京豆菜橋市民):表面看來,這是個賣方人的誠信問題,或者說是契約意識,實際上是賣房者出于利益的考慮——難以穩(wěn)定的房價讓很多人不得不再三思考自己的出讓價格到底值不值。這要談到南京的房價總體背景,你隨便找些市民問問,都會對房價表現(xiàn)出一種擔憂,一種是擔心居高不下,另一種是擔心房價失控,換句話說,假如我們是賣方,我們會怎樣考慮?我個人認為考慮最多的可能是盡量讓自己的損失最小化,在商言商,只要進入到這個角色中來,就不可避免地會考慮得失問題。脫離了這個背景,單純考慮什么契約意識或者誠信問題,我個人認為意義不大。

  趙小姐(南京白下區(qū)市民):我認為這已經(jīng)不是道德不道德的問題,應該視情節(jié)輕重直接介入法律程序。君子一言,駟馬難追。既然買賣雙方說好的價格,不管行情怎么變化,都要遵守諾言。否則如果大家都言而無信,社會秩序必然會遭到重創(chuàng)。我沒有什么好的建議,因為我相信法律,凡是違背法律的行為,最好交給法律來解決。純粹靠道德譴責用處不是很大,套用一句原來《流星花園》里面道明四的一句話:“道歉有用,還要警察有什么用?”如果道德譴責能解決問題的,還要法律有什么用?(高明勇 夏偉)


 
編輯:王菲】
:::相 關(guān) 報 道:::
·二手房土地增值稅開征 滬樓市平靜迎"溫柔一刀"
·數(shù)據(jù)顯示:京滬二手房成交量半年增幅皆逾15%
·6月北京中高檔二手房成交明顯上漲 租金有所下降
·上海將征二手房土地增值稅 0.5%是“溫柔一刀”
·二手房售租比直逼警戒線 北京房產(chǎn)投資空間趨窄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guān)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shù)研討會
- 國產(chǎn)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guān)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
未經(jīng)授權(quán)禁止轉(zhuǎn)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