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房價目前到底處于一個什么位置?一組統計數據可說明問題。昨日,記者從廣州市統計局獲悉,今年前4月,廣州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計為8145元。而陽光家緣之前發(fā)布的數據則顯示,目前全市商品房簽約均價為8037元/平方米,也就是說,一個廣州人不吃不喝4個月,才可以買到一平方米的房子。
數據:可支配收入“不夠用”
根據廣州市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今年前4個月,廣州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累計為12981元,而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月累計則分別為1880.52元、4600.25元、6450.06元和8145元。
據悉,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在總收入中,扣除應繳納的所得稅和個人交納的各種社會保障支出以后的收入,居民衣食住行等開銷,都要依靠可支配收入。
不過,在房價高企的局面下,居民可支配收入顯得“很不夠用”。根據廣州市“陽光家緣”的統計數據,上月廣州十區(qū)共有4954套商品住房成交,簽約均價為8037元/平方米。也就是說,廣州居民要不吃不喝4個月,才能買得起一平方米的房子。
說法:房價統計未含經適房
可支配收入和房價差距明顯,是否表示廣州房價目前處于不合理狀態(tài)呢?
合富輝煌首席分析師黎文江稱,廣州近幾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遞增8%左右,這比房價的升幅是要低的。黎文江認為,可支配收入是統計了廣州所有的城鎮(zhèn)居民,包括困難人群、低收入者和中高收入者;而陽光家緣的統計,則全是商品房,沒有包括經濟適用房!斑@就存在不合理,因為困難家庭、低收入者可以買經濟適用房,房價很低。如果陽光家緣的統計包括經濟適用房,那公布的數據就不會這么高,跟可支配收入的比較,也不會有如此大的差距”。(何達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