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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石屹:經(jīng)濟適用住房“有限產權”限得好
2007年08月28日 10:35 來源:每日經(jīng)濟新聞


    潘石屹(資料圖) 中新社發(fā) 鄒憲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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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發(fā)布的《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guī)定,經(jīng)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并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銜接。經(jīng)濟適用住房屬于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對于 “有限產權”,潘石屹認為,限制產權、限制面積可能對那些中高收入的人來說,在居住上和物業(yè)的升值等方面,會感覺到一些不舒服,但對真正解決那些困難住戶家庭的住房卻是很有意義的。

  潘石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意見》確實提出了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具體辦法,如經(jīng)濟適用房限制面積為60平方米,購買的對象也做了限制,這就避免了過去經(jīng)濟適用房中出現(xiàn)的很多問題,比如建設經(jīng)濟適用房面積過大、購買對象基本沒有做限制等問題。而現(xiàn)在國務院的這個意見出臺,可以把政府的補貼用到刀刃上。

  潘石屹認為,經(jīng)濟適用房如何回購,《意見》中沒有提出,這也不是國務院的文件中所要提出的問題,這是每個地方政府要出臺的政策。

  地產界另一名人易憲容在其新浪博客中寫道,盡管《意見》強調的是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居民住房困難的問題,但對于城市化過程中農民工的住房問題也列入城市住房保障體系所關注的問題之內。也就是說,城市住房保障體系并不是以戶藉為基點,而是以城市居住者的居住條件為基準,城市化進程中農民居住困難問題同樣要納入各地方政府住房保障體系之內。如果這樣,不僅有助于進城后的農民工居住條件的改善,也有助于中國城市化的進程。(李麗)


 
編輯: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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