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
中新網(wǎng)分類新聞查詢>>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大觀>>港澳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二十三條立法“藍紙.白紙”草案區(qū)分在哪里?

2002年12月19日 17:11

  中新網(wǎng)12月19日電 香港特區(qū)政府決定依據(jù)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以禁止叛國、分裂、顛覆中央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等罪行,并于九月二十四日發(fā)表咨詢文件,咨詢市民意見。

  據(jù)“中央社”報道,按照一般立法規(guī)定,咨詢期結束后,香港政府就會根據(jù)各方意見制訂具體條文,并以藍紙形式發(fā)表草案全文及刊登憲報兩個星期,之后正式交由立法會審議。

  但近日香港民主派、法律界及銀行界人士要求政府在咨詢期結束后,不要發(fā)表藍紙草案,而是以白紙形式詳列全部條文,再咨詢公眾一次。

  所謂藍紙或白紙的分別,主要是前者發(fā)表后,寓意著有關條文已進入立法程序,后者則仍處于咨詢階段。但兩者進入立法會后并無分別,仍然要受到議員審議或修改。

  港政官員一再表示,咨詢文件發(fā)表后已收到一萬多份意見,已相當充分,實在沒有必要再發(fā)表白紙草案,重新咨詢。況且無論是白紙或藍紙,市民都有機會看到法律全文,對條文有意見的話,可繼續(xù)向立法會及政府保安局提出意見,再作修訂。

  目前有一種說法是,港府不會發(fā)表白紙草案,但為了滿足外界要求,可能會把藍紙草案的刊憲時間延長,讓市民有更充裕的時間看到具體條文并提供意見;又或在發(fā)表藍紙草案后,另行發(fā)窗體張解釋藍紙草案內容。


 
編輯:丁前程

相關報道:梁愛詩表示:23條無論是白紙藍紙都可充分咨詢 (2002-12-17 09:57:36)
          香港23條立法:藍紙草案一樣具有“白紙”效果 (2002-12-05 14:24:27)
          香港擬明年2月提交《基本法》23條立法藍紙草案 (2002-10-24 14:46:34)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帽揪W(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