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9日電 深圳市第一部人事人才方面的法規(guī)——《深圳經濟特區(qū)人才市場條例》10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
條例規(guī)定,今后深圳市中介機構與媒體必須負責核驗招聘信息;人才招聘不得強制應聘人才提供非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個人信息。用人單位在招聘活動中不得向應聘人才收取押金、培訓費、集資款、保證金等費用,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招聘活動牟取非法利益。
深圳市有關部門將通過多種形式,加強《條例》宣傳工作,抓緊落實《條例》的相關實施辦法,強化可操作性,同時市人事局將立即著手籌建一支高素質的人才市場執(zhí)法隊伍,做到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使深圳市人才市場發(fā)展真正步入法制化、規(guī)范化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