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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燕案被告證人收錢出庭稱使用武力恰當 被拆穿

2005年09月06日 11:14

  中新網9月6日電 涉嫌毆傷中國女子趙燕的聯邦邊界調查員的代表律師,將在本周安排更多聯邦執(zhí)法官員和醫(yī)生作證,反駁檢方在兩周的審訊中提出的證供,包括試圖通過醫(yī)生供證推翻趙燕被攻擊后嚴重受傷的檢方證據。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被告洛特斯曾于1日安排一名曾對趙燕的案件進行調查的退休聯邦執(zhí)法官員作證,這名證人表示被告在逮捕趙燕時使用的武力適當沒有過失,律師在審訊中問他:“在本案中,你是否覺得調查官員采取了不合理的武力﹖”證人答道:“絕對沒有,所使用的武力是教科書上認可的恰當武力!”

  但這名證人勒云(Michael Levine)雖指出,他為了在此案 作證曾耗費了300個小時查閱所有文件等,但其證詞立即受到檢方的反駁,在主控官李特費爾(Martin Littlefield)盤問下,證人承認他是收了錢才出庭為被告辯護,并承認先后收了1萬4千元費用。

  現年65歲的證人勒云是聯邦緝毒組前主管,目前是該組的教官,他在律師的盤問下指出,被告洛特斯當時沒有使用暴力,他說,洛特斯當時不知道趙燕是否身懷手槍或其他武器,他并說:“如果趙燕當時身懷一個小管的化學物品都可能造成不可思議的后果!,這名證人并說,在趙燕被攻擊的當天,全國恐怖攻擊的警報是橙色,因此被告必須警惕,他也說,被告不可能以腳猛踢趙燕多次。

  由于適逢勞工節(jié),法庭將案件展延至本周二(6日)才繼審,被告律師屆時將安排更多聯邦執(zhí)法官員出庭,作為被告的人格證人,為被告辯護,律師同時也將安排至少一名醫(yī)生出庭,反駁檢方提出指趙燕嚴重受傷的證詞,在律師安排所有證人出庭后,檢辯雙方將先后為案件作結案陳詞,而法官隨后也將為陪審團作定罪指示,預料陪審團在下周較后時將審議證供,再裁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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