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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誕生

文/穆兆勇

治國,須有一部大法。在毛澤東的主持下,1954年中央憲法起草小組歷時七個月,反復研究,不厭其詳,先后起草并修改出了四稿憲法草案。《人民日報》刊登了憲法草案全文并在全國廣泛地展開討論。兩個多月里參加討論的人數(shù)達1.5億人,前前后后收到來自全國各地的意見共有118萬多條。

制憲問題的提出及中共中央的最初設想

新中國成立之初,由于不具備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憲法的條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是由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全體會議代行的,全國政協(xié)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則具有臨時憲法的作用。到1952年,全國范圍的大規(guī)模軍事行動已經(jīng)結束,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國民經(jīng)濟恢復的任務也順利實現(xiàn)。在這種形勢下,中共中央決定領導人民向社會主義過渡。

在決定向社會主義過渡的同時,制定憲法的問題也納入中共中央的統(tǒng)籌考慮之中。中央認為,因為過渡時期的階級關系沒有發(fā)生根本的轉變,即使制定憲法,恐怕絕大部分也是重復《共同綱領》的內(nèi)容。因此,中央考慮在過渡時期可以暫時不制定憲法,而繼續(xù)以《共同綱領》代替憲法,并在以后的政協(xié)全體會議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對《共同綱領》進行修改補充。在我國基本上進入社會主義,消滅資產(chǎn)階級,階級關系有了根本改變以后,再制定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

斯大林的三次建議

領導蘇聯(lián)人民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的斯大林,卻認為中國應盡早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憲法。1952年10月,劉少奇率領中共代表團參加蘇共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他受毛澤東的委托,就中國向社會主義過渡的設想,向斯大林征求意見。斯大林贊成中共關于向社會主義過渡的設想,同時提出,為了駁斥國際上敵對勢力對新中國的攻擊和便于中國更好地開展建設事業(yè),中國應該將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制定憲法的時間提前。

他說:"我建議,你們可在1954年進行選舉和通過憲法?quot;

這是斯大林第三次對這個問題提建議了。

第一次是在新中國成立前夕,劉少奇秘密訪問蘇聯(lián)時。在會談中,斯大林建議中國現(xiàn)在可用《共同綱領》,但應準備憲法。

他說:"敵人可用兩種說法向工農(nóng)群眾進行宣傳,反對你們。一是說你們沒有進行選舉,政府不是選舉產(chǎn)生的;二是國家沒有憲法。政協(xié)不是選舉的,人家可以說你們是用武力控制了位子,是自封的;共同綱領不是全民代表通過的,而是由一黨提出,其他黨派予以同意的東西。你們應從敵人手中拿掉這個武器,把共同綱領變成國家的根本大法。"

第二次建議是在1950年初。毛澤東第一次訪問蘇聯(lián)時,斯大林就新中國的建設問題提了三點建議,其中第二點,就是建議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制定憲法。

可見,斯大林的這個建議,不是一時心血來潮,而是經(jīng)過深思熟慮的。對這個重要建議,劉少奇及時向毛澤東和中共中央作了匯報。中共中央認真考慮并接受了斯大林的建議,于1952年底決定:盡快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制定憲法,并按規(guī)定向全國政協(xié)提議,由全國政協(xié)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提出定期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建議。

原定在1953年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憲法,為什么后來推遲到1954年呢?一個原因是,1953年我國部分地區(qū)遭受嚴重的自然災害。為集中力量戰(zhàn)勝自然災害,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于1953年9月18日召開第28次會議,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推遲到1954年召開。

除此之外,更為重要的原因是,當時要制定的憲法是過渡時期的憲法,如果過渡時期總路線的一系列重要內(nèi)容不解決,憲法也就無法制定。事實上,過渡時期總路線經(jīng)歷了一個相當長的醞釀時間,一直到1953年12月才最后確定了對總路線的完整表述。這個問題解決以后,毛澤東立即把主要精力轉向了憲法的起草工作。1953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擴大會議,決定黨中央主席毛澤東休假一段時間,這期間由劉少奇代理毛澤東主持中共中央工作,由毛澤東著手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

毛澤東親自主持憲法的起草

毛澤東對憲法的起草工作非常重視,他不但擔任了憲法起草委員會的主席,而且親自掛帥,領導中共中央憲法起草小組進行憲法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后的第三天晚上,毛澤東即率領憲法起草小組的三大成員陳伯達、胡喬木、田家英,踏上了南下列車,離開北京來到杭州。在去杭州的途中,他對隨行人員說:治國,須有一部大法。我們這次去杭州,就是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這件立國安邦的大事。

在毛澤東的主持下,在三個月時間里,憲法起草小組先后起草并修改出了四稿。3月上旬,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通過第四稿后,向憲法起草委員會提交憲法草案初稿。憲法起草委員會接受了中共中央的憲法草案初稿,先后召開了七次會議討論修改,最后形成了憲法草案。

在憲法起草過程中,毛澤東對歷次憲法草稿都作了多次修改,寫了不少批語。在1954年6月11日憲法起草委員會最后一次會議上,毛澤東總結說:"憲法的起草,前后差不多七個月。最初第一稿子是在去年11、12月間,第二稿是在西湖,花了兩個月時間。第三稿是在北京,就是中共中央提出的憲法草案初稿,到現(xiàn)在又修改了許多。每一次稿本身都有許多修改,在西湖那一稿,就有七八次稿子。前后總算起來,恐怕有一二十個稿子了。""總之,是反復研究,不厭其詳。"

借鑒外國制憲經(jīng)驗

對于長期處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中國來說,憲法是從西文輸入的舶來品。從1908年清朝公布《欽定憲法大綱》算起,此時憲法在我國的歷史還不超過半個世紀。而資產(chǎn)階級憲法,已經(jīng)有了一百多年的發(fā)展歷史,從1918年俄羅斯社會主義聯(lián)邦共和國憲法算起,無產(chǎn)階級憲法也有了三十多年的歷史,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經(jīng)驗。

為此,毛澤東深入研究和比較了國內(nèi)外各種類型的憲法,并在1954年1月15日的電文中,給中央政治局委員及在京中央委員開列了五種憲法文件,要求他們抽時間閱看,為討論憲法草案做準備。這五種文件是:(一)1936年蘇聯(lián)憲法及斯大林報告;(二)1918年蘇俄憲法;(三)羅馬尼亞、波蘭、德國、捷克等國憲法;(四)1913年天壇憲法草案,1923年曹錕憲法,1946年蔣介石憲法;(五)法國1946年憲法。

為了配合憲法草案的制定,中國政治法律學會《政法研究》編輯部翻譯并發(fā)表了《蘇聯(lián)憲法草案的全民討論》一文,詳細介紹了蘇聯(lián)憲法草案的全民討論情況。毛澤東對這篇文章非常重視,1954年7月1日批示:"劉少奇、朱德、鄧小平、李維漢、彭真同志:此件值得看一下",并囑送秘書田家英閱,閱后退給他本人。

對于1954年的憲法,毛澤東說:我們這個憲法草案,主要是總結了我國的革命經(jīng)驗和建設經(jīng)驗,"也總結了從清朝未年以來關于憲法問題的經(jīng)驗","同時它也是本國經(jīng)驗和國際經(jīng)驗的結合"。

"我們的憲法有我們的民族特色,但也帶有國際性,是民族現(xiàn)象,也是國際現(xiàn)象的一種。""參考了蘇聯(lián)和各人民民主國家憲法中好的東西"。

1.5億人參加大討論

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討論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和關于公布憲法草案的決議。兩天后,《人民日報》刊登了憲法草案全文并發(fā)表了在全國廣泛地展開討論憲法草案的社論。一場全民大討論以最快的速度在全國范圍內(nèi)展開。在南京,這天郵局多售出《新華日報》八萬多份。16日清晨,福州市開啟三百多個擴音器,分別以福州話、閩南話向全市播發(fā)憲法草案的內(nèi)容,《福建日報》的發(fā)行量比往日增加了兩萬多份。

討論持續(xù)了兩個多月,參加討論的人數(shù)達1.5億人之多,占全國人口的四分之一。據(jù)統(tǒng)計,前前后后收到來自各個方面的意見共有118萬多條。1954年我國出現(xiàn)特大洪災,許多地方交通中斷,就用飛機把討論意見運送到北京。根據(jù)全國人民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憲法起草委員會對草案又作了修改。9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再一次討論通過了修改后的憲法草案,決定提交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

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隆重開幕。1226名代表帶著全國各族人民的重托,第一次齊聚這里,共商國是。大會的首要任務是制定并通過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劉少奇代表憲法起草委員會向大會作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全體代表對憲法草案進行了認真的、充分的討論。9月20日,大會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通過中國人民的根本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就此正式誕生。

(摘自《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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