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5日電 賈靜雯和孫志浩爭女官司,一路從美國打回臺灣,主要是美國法院在開庭多次后,基于尊重臺灣司法,裁定終審判決移回臺灣。據(jù)孫家律師透露,美國法院已下了裁定令,禁止雙方當事人、家人、律師發(fā)言,不但不準交代小孩行蹤,甚至不能被媒體拍到,否則對訴訟會有極不利影響。
據(jù)“聯(lián)合報”消息,賈靜雯日前低調(diào)返臺,有訊息直指她打贏美國官司,已帶著女兒梧桐妹回家,但除了賈媽心情大好表示官司“很順利”、賈靜雯的弟弟衛(wèi)斯理博客寫道“努力沒白費”,都沒有更多消息,賈靜雯則有如人間蒸發(fā),低調(diào)至極。而孫志浩也極為壓抑,表示不方便多說。
當初賈、孫在美國洛杉磯對簿公堂多次后,法院基于尊重臺灣司法,決定終審判決在臺灣進行。孫家律師表示,美國對小孩極為保護,所以下了嚴格的裁定令,禁止當事人及相關(guān)人士講到小孩,“關(guān)于先前有關(guān)打贏官司、家暴、驗傷單等傳聞,都不是真的,美國法院根本沒有認定。”
孫家律師說,接下來就要在臺灣家事法庭進行訴訟,基于偵察不公開原則,他不會透露時間和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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