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7月底東方神起三成員樸有天、金在中、金俊秀狀告SM公司,并要求解約。韓國娛樂圈再爆重磅炸彈,有消息稱,亞洲超人氣組合Super Junior中唯一的中國籍成員韓庚,已正式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請求判決與SM公司《專屬合同》無效。為了不讓SJ這個團體最終走向解散,SM公司希望與韓庚進行對話!
單飛屬于預料之中
2001年,韓庚在SM舉辦的“H.O.T.China”選秀中,憑出眾的外形、舞技及才華,以3000:1的超高比例,在眾多參選者中脫穎而出。經歷了多年的演唱、舞蹈、演技、聲樂、語言等多方面的練習和培訓后,韓庚于2005年作為Super Junior中唯一的中國成員正式出道,并且是第一位正式在韓國出道的中國人。
2008年4月,韓庚以隊長身份率SJ中國小分隊SJ-M在中國展開演出活動,表現優(yōu)異,成為SM打開及擴大中國市場的重要力量。
在眾多年輕人以及媒體中,韓庚擁有極高的知名度及非常好的口碑,他健康陽光、努力奮進的形象深入人心。此前,也曾有很多人期待他個人單飛發(fā)展。就在大家猜想單飛事件何時發(fā)生時,昨日,韓庚大膽走出了這一步。
長期壓抑后大爆發(fā)
此番解約的具體細節(jié),韓庚的律師方面表示,暫時不便公開。但據知情人士透露,可能跟他的個人發(fā)展受到制約、與SM公司理念不合等有關。
在韓國,藝人與公司間一直存在或大或小的矛盾。韓國演藝合同之苛刻也眾所周知,期限一般在13年以上并且藝人收入分配比例極低,一度被稱為“賣身契約”。
為保障藝人利益,韓國公平交易委員于今年7月出爐了《大眾藝人標準合同》,鼓勵調整藝人與公司之間權利義務緩解矛盾。但是,由于娛樂公司相對于藝人、特別是新人的絕對強勢地位,再加上該規(guī)范沒有強制執(zhí)行的效力,多半會被束之高閣。
而韓庚此番提出解約,可算作是長期壓抑后的大爆發(fā),無疑是對韓國娛樂界敲響的又一記警鐘,迫使人們思考藝人與公司間到底應該以何種方式相處。
賠償700萬才能自由
韓庚鬧解約,眼下,歌迷最關心的是SJ將何去何從。據悉,由于SJ是超大型組合,之前也出現過組合成員由于各種原因離隊或者不參加組合演出的情況,所以韓庚與SM解約,SJ會否大調整還不確定。但是,由于韓庚在組合中的重要地位,相信SM也絕不會輕易放手,而如果依據雙方《專屬合同》規(guī)定,藝人違約將可能面臨高達數十億韓幣(約合700萬人民幣)的違約賠償。這對于目前韓庚的經濟實力來說,也應該是一個值得考量的問題。記者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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