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唱正是撐起春晚的脊梁,你把春晚的脊梁抽了,百姓的精神生活遂即刻癱給你看。
近日,文化部起草并公布了《營業(yè)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xì)則》向社會征求意見,其中一條規(guī)定,營業(yè)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騙觀眾,違者將遭到處罰。該條目支持者眾,卻也引來一些反對之聲——大致兩派:一認(rèn)為殺雞焉用牛刀,市場那么多若假藥假酒般直接害人性命的假貨等著政府查辦,何有閑情去管人家彈琴唱歌;二認(rèn)為此事證明現(xiàn)今立法隨意,凈管些不著四六、避重就輕的屁事。
這兩派反對者實則一致,在都沒有表明對假唱本身的對錯判斷之前提下,認(rèn)為假唱不值一提、雞零狗碎。那么,作為一個多年來筆耕不輟的文娛評論家,我不得不在這里給出一些文娛層面的專業(yè)意見;我也是站在反對這條立案的一邊,但原因和立場與前面那兩派大相徑庭。
首先,若取締假唱的話,我們的音樂生活將直接被斷了糧草。多數(shù)中國百姓不是樂迷,他們不下載,更沒有聽唱片的習(xí)慣,傳入他們耳中的歌曲,多來自綜藝節(jié)目和大型晚會,而其中很多都是假唱。不說別的,僅說每年的大型晚會,它已成為撐起老百姓精神生活的脊梁,而假唱正是撐起晚會的脊梁,你把晚會的脊梁抽了,百姓的精神生活遂即刻癱給你看。
另外,我呼吁假唱不但不應(yīng)該被取締,甚至應(yīng)該得到民眾和官方的支持。因為假唱不但是一門藝術(shù),更加是一門我們中國獨有“國粹藝術(shù)”。為何這樣說?
大家知道,這世上只有一種歌曲是無法假唱的,即即興歌曲,演唱者自由地改詞或變調(diào),同一首歌每次唱來都不同,譬如爵士樂和說唱樂,是無法對口型的。世界各地的音樂皆有即興傳統(tǒng),中國本來也有,但建國后幾十年的審美要求及音樂教育將這個傳統(tǒng)一刀閹掉,至今尚未長出,導(dǎo)致我們成為全球卡拉OK第一大國,以青少年為主的同胞們熱愛并習(xí)慣了按照屏幕上歌詞推進(jìn)的速度來一板一眼、一字不差地歌唱,潛移默化中,人人都成了假唱高手。 (南都周刊編輯:李瑞強 文/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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