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
即便陳冠希道德敗壞、緋聞無數(shù),也不意味著他就該被抓出來游街示眾。在新技術時代,這類事情越來越容易發(fā)生,而且越來越難以遏制。遺憾的是,法律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明顯滯后于時代的發(fā)展。幾乎每個人都有一扇不愿意被外人窺探的“床照門”。或者說,每一個人都生活在隱私之中,并由此獲得安全感。
據(jù)說陳冠希床照事件已是熱爆全球,各國網(wǎng)站爭相報道。看來八卦精神不惟國人才有,茶余飯后誰不愛此娛樂點心。
不過,八卦并非沒有底線。當年香港《東周刊》以著名影星劉嘉玲被虐裸照為封面,就受到輿論嚴厲譴責,搞得藝人集體上街“散步”,雜志更被當?shù)亓袨槿壙。這次床照事件,雖說照片真假尚未分曉,散播照片者的動機也不明確,但做出基本是非判斷也不是那么難。
此刻,內(nèi)地網(wǎng)絡上相關話題大抵熱衷于討論照片真假。頗有些網(wǎng)友拿出對付周老虎的干勁,力爭照片的真實性。實際上,照片真假關乎事情的八卦指數(shù),而不影響其違法本質(zhì)。假設照片是PS的,造假者已涉嫌誹謗,并觸犯當?shù)亍兑C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若照片是真實的,散播者亦嚴重侵犯了當事人的個人隱私與名譽權。否則,當?shù)鼐匠鰟?00多人介入此案,且求助于國際刑警,豈不是白忙活?
照片的流布嚴重違背當事人意愿,也是顯而易見的事實。雖然有人認為這是一種自我炒作,但只要考慮到這種炒作方式簡直與走鋼絲無異,且牽涉眾多當事人,其可能性也便基本等于零。那么,在違背當事人意愿前提下,惡意散布隱私照片,此舉理當受到嚴厲的道德譴責,也沒有多大疑問。顯然,以公共人物來要求明星讓渡一定的隱私權,并不包括可以讓所有人都看到明星的床頭。
這起八卦事件,現(xiàn)今儼然成為一場娛樂狂歡。人們似乎忘記了很重要的一點,在隱私權面臨普遍危機的當下,今天發(fā)生在明星身上的侵權行為,明天同樣可能發(fā)生在自己身上。不用說到明天,類似事件此前就已多次發(fā)生。前些時候,就有人通過破解密碼,將上海某位女白領及其外國上司的“床照”曝光于網(wǎng)絡。吊詭的是,有人樂于辱罵這位女士“不要臉”,卻偏偏沒有看到,曝光者的行為才真正應當受譴責和追究。
一樣的道理,即便陳冠希道德敗壞、緋聞無數(shù),也不意味著他就該被抓出來游街示眾。從這個角度來看,默許曝光(或PS)明星隱私照,實際上就等于默認曝光者行為具有一定合理(合法)性。那樣的話,當同樣事情發(fā)生在自己身上,你就不得不去獨自品嘗隱私被侵犯的憤怒與痛楚。這時候,網(wǎng)絡便是他人的天堂,你的地獄。
不得不說,在新技術時代,這類事情越來越容易發(fā)生,而且越來越難以遏制。說實話,如果這次不是那么多人牽涉其中,而且事情本身極具震撼力,也不可能引發(fā)這么大反響。因為,PS明星照并非今天才剛剛發(fā)生。在網(wǎng)上,隨便搜索都可以看到很多移花接木的圖片。別說這類極度隱私的照片,就是個人身份資料(比如手機、身份證、車牌號碼)被人竊取、轉(zhuǎn)賣,目前也很難有效制止。遺憾的是,法律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明顯滯后于時代的發(fā)展。比如,《個人信息保護法》從2003年開始起草,至今尚未見下文。
幾乎每個人都有一扇不愿意被外人窺探的“床照門”。或者說,每一個人都生活在隱私之中,并由此獲得安全感。我們簡直沒法想象,一個沒有任何個人隱私的世界,將會變成什么模樣。如果你認同這一點的話,請在為“床照門”事件而發(fā)笑的同時,保持一點點思考的能力,謝謝。
□魏英杰(杭州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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