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八月二十二日電(記者 董會峰 曾嘉)臺北故宮改建工程弊案二十二日偵結,士林“地檢署”依照涉嫌圖利、浮報公共工程價額等罪名,將前“故宮博物院”院長石守謙等十五人提起公訴。
石守謙遭檢方求刑十五年,前臺北“故宮”主秘薛飛源被求處十八年有期徒刑。至于“教育部長”杜正勝和前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郭瑤琪,則被列為“證人”身份。
檢方指出,這起弊案所涉及的犯罪行為包括,為了圖利羅興華建筑師事務所,在該事務所獲評選為臺北故宮正館工程先期規(guī)劃服務廠商后,就徑將后續(xù)的設計、監(jiān)造部分,以限制性招標方式和該事務所辦理議價,涉嫌圖利事務所三千多萬元新臺幣,同時還配合向“農(nóng)委會”申請正館工程免擬具水土保持計劃,減免該建筑事務所本應委請他人制作水土保持計劃的兩百萬元費用等。
檢方認為,石守謙等人身為臺北故宮重大工程的主事者,本應以戒慎恐懼之心,為保存故宮收藏文物而竭盡心力,卻為求個人仕途順遂,或為貪圖廠商不法利益,在幾項工程進行中,沒有嚴格把關,任由廠商予取予求,毫無節(jié)度花用公幣,絲毫未將文物典藏之要置諸于心,嚴重危及文物存放安全,所以對十五名被告分別求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