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9日電 臺北地方法院18日針對陳水扁案再度開羈押庭。檢察官和陳水扁的律師激辯5個小時后,審判長周占春等三名法官裁定無保釋放。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扁辦昨深夜臨時通知,暫緩預(yù)計今天下午舉行的記者會。
陳水扁12日因貪污、洗錢被起訴后,被臺北法院裁定釋放。根據(jù)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早前透露,陳水扁原定19日召開記者會,針對特偵組起訴書內(nèi)容進(jìn)行說明。臺灣媒體認(rèn)為,在陳水扁對證人恩威并施等手段下,難保證人不會動搖,身為律師的陳水扁很會鉆法律漏洞,他聲稱起訴書有多處漏洞。
不過,特偵組抗告成功后,臺北地方法院昨天再度開庭。檢察官和陳水扁的律師激辯5個小時后,審判長周占春等三名法官認(rèn)為,扁犯罪嫌疑重大,也曾干擾檢方辦案,但沒有逃亡或與證人勾串事實,仍然裁定無保釋放,但限制住居并限制出境、出海。曾被收押32天的陳水扁,暫時可以自由之身,站上法庭為自己辯護(hù)。
法官至深夜10時許裁定釋放陳水扁,審判長周占春等三名法官也認(rèn)為扁確曾騷擾證人及檢察官,因此除了原本“不得挾群眾力量影響審判程序進(jìn)行”的但書外,又附加一項“不得對證人,辦理本案偵查、審判之公務(wù)員或其家人的身體或財產(chǎn)實施危害,或恐嚇之行為”,也就是說,扁若違反這兩項規(guī)定,仍會被法官收押。
因此,陳水扁和律師討論20多分鐘才離開法庭,他不僅表情緊張、臉色也有點蒼白,僅低調(diào)說:“謝謝大家關(guān)心!北廪k昨深夜臨時通知,暫緩舉行19日下午的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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