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銘哲李界木吐錢上億 陳水扁夫婦涉貪罪證確鑿
2008年11月22日 16:03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1月22日電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涉及陳水扁案的“總統(tǒng)夫人助理”蔡銘哲、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日前向特偵組自白,決定將藏匿海外1億元以上的“犯罪所得”匯入“最高檢察署”指定的帳戶繳回,以實際行動懺悔,除為個人爭取減刑機會,也讓陳水扁夫婦涉貪更形罪證確鑿。
陳水扁21日在臺北看守所被就訊時,仍然行使部分緘默權(quán),否認(rèn)犯罪,不過,他不知道共犯蔡銘哲、李界木已經(jīng)全部招認(rèn)。因此,陳水扁、吳淑珍近日被提起公訴大勢底定。
蔡、李被特偵組指控涉及竹科龍?zhí)顿彽乇装,幫助陳水扁家人向臺泥董事長辜成允索賄4.2億元進行海外洗錢,被以貪污罪論處,2人被羈押初期否認(rèn)犯罪,經(jīng)過特偵組密集提訊及證據(jù)攤牌,終于俯首認(rèn)罪。
特偵組查出,蔡銘哲提供人頭帳戶供扁家洗錢,個人不法獲利逾1億元,而李界木奉陳水扁指示促成86億元的違法土地交易案,獲3000萬元回扣,并設(shè)立海外帳戶,將犯罪所得匯往海外隱匿,準(zhǔn)備日后享受。
蔡銘哲、李界木21日在檢方最后一次提訊時,于在偵查庭中簽下自白書,并同意將1億多元的犯罪所得繳回,檢方要求他們辦交保后,迅速處理,務(wù)必在扁案偵查終結(jié)前將錢匯入“最高檢察署”的指定帳戶,并取得匯款證明以獲減刑機會。
【編輯:吳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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