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經過約6個小時的傳訊,陳水扁被臺灣特偵組送交收押,待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圖為陳水扁被銬上手銬,準備乘車前往臺北地院的一刻。檢察官認為,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當天上午,陳水扁第5度以被告身分被負責偵辦“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等的臺灣特偵組傳喚到案進行說明。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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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11日電 臺灣“今日新聞”今天報道說,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弊案,一路從陳鎮(zhèn)慧押到馬永成,都讓外界認為檢方的策略就是從外圍攻到核心,但就在收網關鍵點,檢方為何沒有先訊問陳致中或吳淑珍,而先找了陳水扁?原來特偵組就是要形成陳水扁仍有串證之可能性,以提高聲押獲準的機率。
報道說,陳水扁稱10日下午突然接到傳票,還馬上預告自己就要被押,只是為什么在收網階段,特偵組先傳喚了陳水扁,放過了陳致中、吳淑珍,這似乎跟檢方原本偵辦的策略有所不同。
因為自從陳鎮(zhèn)慧、蔡銘哲、林德訓等人被收押后,外界都認為,檢方打的如意算盤就是從外圍再直搗核心,但沒想到檢方步調大逆轉,在馬永成收押之后,跳過陳致中、黃睿靚、吳淑珍直接傳喚陳水扁。
其實檢方故意讓外界和陳水扁以為,由外而內就是檢方的步驟,但如果最后才傳喚陳水扁,那么聲押陳水扁的有利條件將不存在,因為可能陳致中等人都已被收押,陳水扁就沒人可串證,到時想羈押扁可能難上加難。
報道說,所以檢方脆把順序倒過來,形成陳水扁到案后還有被告未到案,為了防止串證,羈押的可能性就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