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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要求返還機密卷證 臺北地院稱不礙機要費案審理
2007年08月10日 17:16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8月10日電 針對陳水扁對于返還“國務(wù)”機要費案涉及機密“外交”卷證的請求,臺北“地院”10日表示,該請求只是訴訟外第三人的陳述,不影響本案的認(rèn)定,機要費案還要繼續(xù)審理下去。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外傳有計算機黑客企圖侵入臺“司法院”內(nèi)部網(wǎng)絡(luò),以盜取法官撰寫的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內(nèi)容,對此,臺北“地院行政庭長”劉壽嵩表示,“司法院”及臺北“地院”都有相關(guān)的防制作為,法官也會作出適當(dāng)?shù)姆乐啤?

  劉壽嵩表示,對于陳水扁請求返還“國務(wù)”機要費案件中涉及機密“外交”的卷證資料,合議庭法官尚未裁示是否返還。不過,合議庭法官認(rèn)為,該請求只是訴訟外第三人的請求,被告不能以第三人之陳述,作為妨害訴訟的辯護意旨。

  劉壽嵩表示,陳水扁的請求與被告無關(guān),至于要不要返還相關(guān)卷證,都不影響本案的認(rèn)定,因此,臺北“地院”還是會繼續(xù)審理國務(wù)機要費案。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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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wù)機要費"案法院裁示不傳喚陳水扁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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