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13日電 陳水扁夫人吳淑珍胞兄吳景茂今天在法庭表示,洗錢案爆發(fā)后,他曾質(zhì)問吳淑珍為何有“海角7億”,卻受到吳淑珍一再欺騙。他希望社會大眾能原諒他與妻子陳俊英的過錯。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扁案,今天傳訊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夫婦、吳景茂夫婦出庭。4人仍堅持認(rèn)罪,全案也完成審理程序。法院訂于9月11日16時宣判。
吳景茂說,他們夫妻都是高中職學(xué)歷,沒有法律知識,“一切錯誤都是因為信任親人”,因為“親人”有法律背景還位居高官,讓他失去提防之心,否則不會借用一大堆親友賬戶來幫忙洗錢。
他表示,洗錢案爆發(fā)后,他曾質(zhì)問過吳淑珍為什么有“海角7億”,吳淑珍還一再跟他保證沒問題,后來被檢察官傳訊才得知,有南港案與龍?zhí)栋纲Y金匯往海外戶頭;陳俊英也說,吳景茂遭媒體頭版報導(dǎo)涉案后,她曾到寶徠找吳淑珍,吳淑珍還告訴她,海外款項都是政治獻(xiàn)金,吳景茂夫妻不會有事。
吳景茂期盼自己能有重新做人的機(jī)會,對自己所作所為除了后悔還是后悔,也希望社會大眾能原諒,他們夫妻愿意支付新臺幣300萬元的緩刑處分金來換取緩刑,陳俊英也哭著請法官給她自新機(jī)會。
特偵組檢察官林嚞慧建請法官,雖然吳景茂夫妻犯罪情節(jié)重大,但在起訴前認(rèn)罪,具有悛悔之意,且查無實際利得,審理中也始終坦承犯罪,請求合議庭對兩人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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