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12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11日裁定將陳水扁延押2個月,對于陳水扁日前發(fā)表聲明,強調(diào)他遭到非法羈押、非法審判,他絕對不屈服,并要解除律師委任,甚至請合議庭立刻判他無期徒刑,他會放棄上訴等言論,審判長蔡守訓以“天地有正氣”回應。
自從7日延押庭以來,陳水扁動作頻頻,除當日發(fā)表數(shù)點聲明之外,也再度展開絕食,9日上午因此戒護就醫(yī),11日上午與妻子吳淑珍會面時,重申對司法已經(jīng)死心,對訴訟“隨伊去啦”,可說是“軟硬兼施”,干擾法官裁定的企圖十分明顯,但合議庭不為所動,仍裁定延押,展現(xiàn)強硬態(tài)度。蔡守訓強調(diào),“我們依法審理,不考慮政治”。
從裁定書可以看出,法官對陳水扁面對司法審判的態(tài)度十分不滿,指陳水扁擁有法律專業(yè),明知被控貪污罪嫌是強制辯護案件,在未審理終結(jié)之前,何來宣判、拋棄上訴的可能?扁對外傳播不實偏激的信息、干擾攻擊司法、混淆視聽的作為,目的就是要抹滅司法程序的正當進行。
對于陳水扁以健康因素為由,希望博取同情換得交保,法官也一一戳破。裁定書中指出,雖然7日出庭時陳水扁表示身體極度不適,但是回到北所之后的血壓、脈搏、體溫都沒有異狀,只有呼吸稍微急促。回到北所后還自行看信、聽廣播、看報、看書、睡覺、洗衣、面會、寫數(shù)據(jù)等,只是開始“故意”不進食、不飲水。
合議庭認為,陳水扁目前的身體狀況,難以認定有“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現(xiàn)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愈者”,陳水扁委任律師請求合議庭另行送醫(yī)鑒定,并沒有相關(guān)依據(jù)。裁定書中表示,陳水扁9日戒護送醫(yī)后,11日的診斷結(jié)果并沒有律師所稱嚴重心絞痛及心肌梗塞的病狀,也沒有任何急迫病癥可言,因此依此請求停止羈押,并沒有理由。
對此,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說,蔡守訓法官頂住了民進黨的壓力,了不起,這樣才能讓扁案中的證人及其它被告可以安心睡覺。李慶華也說,蔡守訓同時也點出黃芳彥人跑掉了,扁家的錢及珠寶目前都還沒有明確的交待,顯見“檢察總長”陳聰明及特偵組失職。
而國民黨“立委”邱毅說,陳水扁遭延押是作法自斃,用政治、絕食這些技倆,對蔡守訓法官一點用都沒有。邱毅也說,陳水扁沒有人權(quán)的問題,只有特權(quán)的問題,如果陳水扁再用政治干預司法,最后倒霉的就是自己,而且還會繼續(xù)再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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