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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男子買兇修理老婆 揚言"打1拳給5000"(圖)
2009年08月05日 16:17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字體:↑大 ↓小
    男子賴錦森一心想和分居的妻子離婚,今年初找人到妻子住處按門鈴騷擾,言明每按一次門鈴就給1000元
    上個月賴男領400萬元約妻談離婚,找一對男女當證人,還告訴對方若妻不離婚“打一拳給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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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8月5日電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花蓮縣一名地主懷疑妻子有外遇,認為妻子花了他不少錢,想逼妻子離婚。上月和妻子談判時,以“打一拳給五千,隨便打,多打多領,只要不打死就好!”的條件買兇毆妻,結果毆妻不成反因錢財露白,遭兇徒持刀搶走他打算給妻子的四百萬元贍養(yǎng)費。

  惡有惡報

  承辦警員搖頭說:“買兇毆妻逼離婚的行徑,根本是異想天開,真虧這名丈夫想的出來!眱尚詫<覅蔷觇ぶ赋,這對夫妻的關系已建立在“不信任”基礎上,丈夫打算惡整妻子卻失算,還失了大筆財物,得不償失。她建議女方應該勇敢面對“我要的人生”,找律師、專家結束這段婚姻。

  警方調查,賴錦森在花蓮縣鯉魚潭經營餐廳及投資房地產致富,但染上吸毒惡習,和同年齡妻子感情不睦,懷疑妻子有外遇,并認為妻子花了他不少錢,三年前兩人即分居,賴一心想離婚。

  按鈴騷擾一次一千

  今年初,賴曾找人暗中去妻子花蓮市住處按門鈴騷擾,言明“按一次門鈴給一千元”。賴妻不堪其擾,得知是丈夫搞的鬼,還聲請保護令。

  上月二十四日,賴男約妻到戶政事務所談離婚,找因吸毒認識、在酒店工作的女子周偉玲和其男友林偉男當證人,卻事先告訴兩證人,若妻子不肯離婚,他倆可伺機動手打妻子逼她就范,并說:“打一拳就給五千元,隨便打,多打多領,只要不打死就好!”

  圖趁離婚不成動手

  隨后賴男帶著林、周兩人一起到銀行領出欲給妻子當贍養(yǎng)費的四百萬元,同時向兩人展示他有錢付“打妻費”。但賴與妻子談判時,因妻子一直哭泣,戶政事務所內人又多,故林、周兩人沒動手,離婚也沒辦成。

  但賴男為答謝兩人幫忙,當天下午開車載兩人到花蓮市一家汽車旅館,并找一名酒店小姐陪酒作樂。林、周兩人見賴男用塑料袋隨身帶著四百萬元眼紅,即合謀劫財,藉外出買酒時買了一把西瓜刀,等酒店小姐走了、賴男昏睡之際,林男持刀架住賴男脖子吆喝“錢拿來,不然殺死你!”搶走四百萬元,和周女逃離。

  賴男事后想找周女要回錢,但周女稱自己也被林耍了,賴才向警方報案,警方隨即找到周女,但周女矢口否認共謀搶錢,但其說辭未獲采信遭檢方收押。警方前晚掌握林男行蹤,在板橋將正在吸毒的林男逮捕,現(xiàn)場并起出海洛因毒品和價值五十多萬元的勞力士表、金飾和名牌服飾等,贓款只剩十五萬元。

  還罵劫匪“比我會花”

  林嫌供稱,搶來的四百萬元,有一百萬拿給母親作為照顧他幼子的費用,警方再追出五十萬元。林男訊后被依強盜、毒品等罪嫌移送法辦。被害地主賴錦森不禁大罵:“才十天就剩這點錢,比我還會花!甭蓭熈謬┲赋觯嫦诱胰送{要打妻子的賴男,因并未得逞,故不構成教唆罪。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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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巴人的原貼:
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shù)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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