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方勇
1957年生,湖北房縣沙河鄉(xiāng)財政所原工作人員,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2006年7月出獄后靠低保和賣菜為生,三年來一直為恢復公職的事情上訪。
2009年7月9日,殺害房縣信訪局局長女兒后,他逃入房縣鳳凰山。在10天的追捕后,他被發(fā)現自殺于鳳凰山上。
呂世品
1967年生,2007年擔任湖北房縣信訪局局長,他曾5次接訪方勇,并告訴他,其上訪所提要求不符合相關政策,無法滿足。
2009年7月9日,他的女兒呂納被方勇殺害。他說自己不是一個好父親,痛心于女兒因為自己的工作被殺。
7月2日,呂納人生中的第19個生日。
一切都充滿希望,剛考上大學,人生規(guī)劃簡單明晰,讀書,考研,找一份記者的工作。
7月2日,層層復核后,方勇又一次確認,實現自己的上訪要求遙不可及。
7天后,湖北房縣信訪局局長呂世品的女兒呂納,被方勇殺害。
三年獄后生活
52歲的方勇,人生中有近一半時間在牢中度過。
嫂子黃朝英還記得,2006年7月方勇出獄時的樣子。她在街上賣饅頭,方勇背著一個小包,從高處走下來,四處張望。哥哥喊了他一聲,他拉著哥哥又哭又笑。
他的親人不多了,沒有父母、妻子、兒女,他和哥嫂生活在一起。他很少和外人打交道,房縣城關鎮(zhèn)北街居委會主任方曉云,對他的印象是內向,古怪但是還算本分。
方勇最大的擔心是生活。
2006年8月,他有了每月150元的低保。平時幫哥哥賣點菜,每天能賺10塊錢就算不錯。
他曾經打過小工,一天30元的收入。每天他回家就喊疼,三四天后,做不下去了。黃朝英說,他在獄里腰和頭都落下了毛病。沒錢去醫(yī)院看,她經?吹椒接略陬^疼時,砰砰地往墻上撞,腰疼的時候,就靠著墻上下蹭。
黃朝英不愿意讓方勇去賣菜。她說方勇人直,不會拐彎,稱菜的時候,多個一兩二兩的,人家說算了,他也就不要錢了。
在嫂子看來,方勇的脾氣有些暴躁,“一點小事他就急”。
比如,洗碗放洗潔精,他覺得浪費。牙膏每次他都只擠豆粒那么大,看哥嫂擠得多,他會爭幾句,“你們不算賬,一點就行”。
洗衣服只在袖口領口放點洗衣粉,水也不用多。他說,“我掙不來,只能省”。
他怕跟著哥嫂不能長久,經常說的一句話是,“我咋過呀”。
有時候給父親上墳,他會在墳邊睡大半天。
他無事可做,除了上訪。
再一次絕望
出獄三年的方勇,上訪就像上班一樣準時。
一般8點左右,他就來到縣政府,上訪的唯一要求是:恢復公職。
在房縣警方的記錄中,當年的方勇在房縣沙河鄉(xiāng)財政所上班,因貪污嫌疑被審查,他認為財政局辦案人員和自己過不去,1985年9月26日,用斧子猛擊辦案人員頭部后逃跑。
一年后他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后來獲4次減刑。
在方勇曾經的敘述里,有另外一個版本:當初懷疑他貪污,是因為他交給會計1700元公款,會計不承認。
20年前的事情已不可考證。
在上訪時,方勇也很少提到這些事情。他的希望是恢復公職,理由是:他當初沒有辦理開除公職的手續(xù)。
方勇經常去書店查閱材料。今年6月他從哥嫂家搬出,租房的鄰居對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他趴在桌子上寫材料,材料堆滿半個屋子,“我還以為他是搞廣告設計的”。
縣監(jiān)察局、縣政府、十堰市政府三級復核,明確回復方勇的訴求不予支持。
他依然每天到縣政府。
縣信訪局的付超說,方勇屬于很難溝通的人,認死理。從法律上來說,他的問題很簡單,國家行政機關人員經法院判處管制、徒刑或剝奪政治權利的,其職務自然撤銷,但是他聽不進解釋。
常常是,他把材料遞上來,信訪人員解釋一遍。他一聲不吭,把材料要走。第二天,再重復這一過程。
鄰居豐阿姨見過方勇蹲在門前嗚嗚地哭,她問,“你哭啥”。方勇說,上訪時有人說他是勞改犯、殺人犯。
方勇每天早上到河邊跑步,穿棉襪,布鞋,專門找有疙疙瘩瘩的石頭的地方跑,說是有保健功能。
“他也想好好活呢”,黃朝英記得,方勇也說過,“我想死。空l不想好好活”。
7月2日,又是一次幾個部門聯合召開的協調會,會上又一次強調,恢復公職不可能。
呂世品說,這讓方勇再一次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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