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家 非法經營煙草斂財
鄒久保,現年34歲,湖南省祁東縣人,在涉黑團伙中人稱“久哥”、“久老大”,是組織中絕對的“大佬”。
1995年,鄒久保從湖南來到景洪市,經營皮具生意。2002年開始,鄒久保在積累了一定的資金后將發(fā)財的目標投向了利潤和回報都較為豐厚的煙草行業(yè),開始從事非法經營香煙活動。
同時為擴大非法經營規(guī)模,獲取暴利,鄒久保已不再滿足于“單打獨斗”,他開始邀約其家族成員鄒七保、鄒佰雄、鄒利軍、李生元等人共同經營非法香煙生意,并先后招聘了多人為其非法斂財打工。
他們從昆明非法批得大批卷煙后,往往采取偽裝托運、貨運的方式將卷煙拉到景洪,銷往勐罕、勐龍、勐臘等地。從檢察機關的指控來看,該團伙在非法運輸、經營卷煙過程中,被煙草或公安部門查獲的就有4次,案值高達130多萬元。
手段 依靠錢財籠絡人心
通過非法經營香煙賺取了大量錢財后,鄒久保開始頻繁與湖南籍社會閑散無業(yè)人員、勞釋人員接觸,通過給予生活費和活動經費籠絡人心。與此同時,鄒久保還以經濟實力為后盾,拉攏、腐蝕個別執(zhí)法人員為其組織違法犯罪提供庇護,逃避打擊。因此,部分湖南籍無業(yè)人員和勞釋人員認為鄒久保有經濟實力和社會關系,又講義氣,只要他出面,沒有擺不平的事情,遂心甘情愿“投其門下”,追隨鄒久保,組織實力逐步發(fā)展壯大。
涉黑團伙“老大”的“地位”逐步確立,鄒久保更成為了組織中能夠呼風喚雨,獨霸一方的魔頭。無論是執(zhí)法人員,還是群眾百姓,誰影響了該組織的利益,阻礙了他們非法斂財的通道或不滿其行為,他們甚至不惜暴力抗法。
黑手 設賭窩獲高額利潤
隨著團伙的逐漸壯大,鄒久保等人不再滿足于只做非法煙草生意,而將罪惡的黑手伸向了來錢更快的賭博活動。相對富裕的勐罕鎮(zhèn)成了該團伙下手的首選目標。2006年7月開始,由團伙成員李林海、李生元任主管,邀約當地人合股開設的曼桂村神話園、曼嘎儉村、橄欖壩農場二分場四隊竹林等3個地下賭博窩點漸成規(guī)模。賭博的誘惑和“快感”刺激著賭徒們脆弱的神經,他們趨之若鶩,著實讓這一涉黑團伙狠賺了一把。
據部分犯罪嫌疑人交代,僅在2006年8月至12月,5個月的時間內,該團伙就抽頭漁利近8萬元。此外,該團伙還通過放高利貸的方式為參賭人員提供賭資,從中獲取高額利潤,累計共為140多人次提供賭資50余萬元(其中大部分是靠循環(huán)收放),非法獲利近5萬元。
與此同時,該團伙還于2006年10月至12月間為境外賭場充當代理,組織賭客利用境外賭場遠程網絡進行“百家樂”賭博,賺取“洗碼錢”和賭場分紅。
猖狂 砸夜總會圍攻民警
為爭奪所謂的“勢力范圍”,稱霸一方,控制在景洪的設賭放貸場所,維護其組織利益和“權威”,鄒久保組織更是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猖狂程度令人瞠目,在當地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嚴重破壞了本地區(qū)的社會、經濟和生活秩序。
2006年1月20日,鄒久保及其“手下”在景洪城區(qū)一家娛樂會所飲酒時,只因一四川籍男子龍某不小心碰觸到鄒久保的頭,鄒竟稱自己很沒面子,指使“手下”對龍某大打出手,會所保安薛某見狀上前勸阻,也慘遭毆打。但鄒久保仍覺得不解氣,接著,他又以保安薛某抓傷其下巴為由,叫其“手下”迅速召集了30多人攜帶大批刀棍到會所大鬧,宣稱要為會所“看場子”。景洪市公安局黎明派出所一名巡邏民警和聯防隊員接警后趕到現場處警,鄒久保等人非但不聽制止,反而對民警進行推拉圍攻。事態(tài)直到20余名增援民警趕到,鄒久保等人被強制傳喚才得以平息。
時隔半月,鄒久保又在另一家夜總會與人發(fā)生爭執(zhí),這次他又聚集了“手下”30多人準備與對方械斗,幸被公安機關及時趕到制止,未釀成惡果。
施暴 大白天打砸民宅
2006年7月12日晚,鄒久保“手下”李生元、李磊生等人在勐罕鎮(zhèn)某村寨擺設賭場時,李磊生因放高利貸問題與參賭人員陳某發(fā)生爭執(zhí),被陳某及其朋友曾某毆打。為報復出氣,并給“膽敢挑釁的人一些顏色看看”,當晚,李生元便召集十多人手持砍刀和棍棒趕到橄欖壩農場二分場膠廠,沖進曾某父親家中,把曾家的電視機、冰箱等電器及家具悉數砸爛。次日12時許,在鄒久保的授意下,肖贊、李生元等人又召集了60多名湖南籍人員,分乘13輛出租車、3輛私家車“浩浩蕩蕩”開進橄欖壩農場二分場二隊,用事先準備好的砍刀和鐵棒,將陳某母親家團團圍住,用木頭將其家門撞開后將其家中家具及電器全部砸爛。
囂張 10刀捅死頂撞人
此外,該組織成員的氣焰之囂張也可以從檢察機關指控的以下兩個案例中窺見一二。
2006年3月24日凌晨0時許,組織成員鄒楓軍、胡紅在景洪金沙灘某酒吧飲酒時與兩名姓羅的男子發(fā)生爭執(zhí),鄒楓軍被打傷額頭。胡紅遂邀約李生元等人前來幫忙。凌晨4時許,李生元等人隨后將兩名男子帶至景洪江北某賓館進行非法拘禁,逼迫二人賠償鄒楓軍醫(yī)藥費人民幣5000元,否則不許離開。上午11時許,其中一名男子的朋友將1000元錢交給鄒楓軍后,該男子才重獲自由。而另一名男子則在當天17時許,公安民警接到報案后趕到該賓館才將其解救。
2006年12月1日凌晨2時許,該團伙成員左茂文在騎摩托車途經景洪市曼景蘭衛(wèi)生院門前的十字路口時,與一名傣族男子巖某某駕駛的摩托車相撞,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左隨即邀來鄒楓軍等3人,動手毆打巖某某,鄒楓軍持刀在巖某某身上連捅10刀,致其心臟破裂當場死亡。4人隨即騎車逃離現場。隨后,涉案的鄒楓軍等4人在該組織骨干成員肖贊的安排和資助下,開始了逃亡生活。(春城晚報 戴振華 李美惠 孫熙穩(wě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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