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北京11月11日電 記者近日從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獲悉,打著境外報紙旗號在內地從事非法經(jīng)營活動的非法報紙《社會新聞報》被依法取締,涉案假記者高揚、何桂英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
據(jù)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今年6月16日、7月16日和8月16日,一份名為香港《社會新聞報》,并在報頭處標注“獲中國政府特許在內地發(fā)行之報刊”的報紙連續(xù)三期對遼寧省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涉法案件進行報道,對法院辦案橫加指責。自稱該報社長、首席記者的高揚還多次策劃、組織、指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多次鬧事。
經(jīng)核查,《社會新聞報》為非法報紙,高揚系假記者。目前,二人已被依法逮捕。經(jīng)訊問,高揚供認自己是假記者,報紙也是非法出版、印刷、發(fā)行的假報紙。
為什么一個手段并不十分高明的假記者竟能長期逍遙法外、大行其道?全國“掃黃打非”辦相關負責人指出,這其中的教訓引人深思。
首先,個別領導干部的政治鑒別力有待提高。據(jù)高揚交待,他到各地采訪,每到一地都是先與宣傳、外事部門聯(lián)系,每次都受到熱情接待,從未有人對其身份表示懷疑。高揚到營口市活動,市委宣傳部居然在未核實其身份的情況下,對他熱情招待了三天。應該說,對于假記者的行騙行為,有時多打幾個核實電話就可以識破,一些單位和領導干部卻沒有這樣做,為假記者行騙打開方便之門。
其次,打著境外媒體記者的招牌行騙更具有欺騙性,F(xiàn)在核實國內記者的身份相對容易一些,但對港澳臺及外國記者的身份核實則相對困難,假借境外媒體記者身份的假記者具有更大的欺騙性。高揚就充分地利用了這一點。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特別是北京奧運會召開臨近,已經(jīng)而且還要有大批境外記者進入境內,需要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規(guī)定。
再次,一些單位因自身存在問題怕曝光為假記者行騙提供了條件。一些單位本身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害怕被曝光,甚至即使被騙也不敢公開,這就為假記者行騙提供了條件,也助長了他們的氣焰。
高揚非法出版《社會新聞報》案是全國“掃黃打非”辦和新聞出版總署聯(lián)合開展整治“四假”(假報刊、假記者站、假記者、假新聞)專項行動中發(fā)現(xiàn)的一個典型案件。案件的查處及暴露出來的問題,進一步證實了整治“四假”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及緊迫性。
此外,全國“掃黃打非”辦相關負責人還指出,對社會宣傳教育亟待加強。特別是像高揚案這樣的典型案件要進行公開曝光,揭露假記者、假報刊的危害性,提醒人們防止上當受騙并與“四假”進行斗爭,積極舉報,構筑堅實的群眾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