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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子成龍心切 莽父拳腳"教育"兒子致死獲刑半年
2007年04月03日 17:07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作為父親的柳廣啟因兒子學習不好而迷信“棍棒教育”,結果拳腳“教育”造成8歲的兒子潘某某閉合性顱腦損傷而死亡。4月3日,河南省睢縣人民法院審結這起過失致人死亡案,判處被告人柳廣啟有期徒刑六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柳廣啟與潘銳強相識,當年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二子。2005年,他們一家四口人從甘肅回到睢縣老家。一年后,妻子潘銳強因與柳廣啟生氣離家出走杳無音訊。此后,柳廣啟一邊到睢縣城內(nèi)打工,一邊供養(yǎng)兩個兒子上學,生活比較艱辛。

  2006年12月29日13時許,柳廣啟歇班回到家中,在輔導兒子學習時,因8歲的二兒子潘某某不會讀寫在學校中所學知識,惱怒失控,先是打了潘某某兩耳光,后又用手抓住潘某某的頭發(fā)用力往墻上撞,致潘某某當場倒地,昏迷不醒。柳廣啟見狀立即將兒子送往醫(yī)院搶救。潘某某終因鈍性外力所致閉合性顱腦損傷嚴重,于2006年12月30日死亡。事后,柳廣啟為掩蓋犯罪事實,對外謊稱潘某某患病醫(yī)治無效死亡,并請人將潘某某尸體掩埋。幾天后,柳廣啟打電話給岳母潘小菊,謊稱潘某某得大腦炎死亡,潘小菊感到潘某某死因比較蹊蹺,到公安機關報案而案發(fā)。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柳廣啟出于教子成材的目的,采取粗暴的打罵方式,致其兒子潘某某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鑒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系出于教育的目的致使其兒子死亡,犯罪情節(jié)較輕,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jù)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在法院當庭宣判時,深感后悔的被告人柳廣啟用手撕扯著自己的頭發(fā),泣不成聲,并表示接受法律的懲處,服判不上訴。(作者:梁錦學 阮傳超)


 
編輯: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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