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北京警方日前打掉該市目前涉案人員最多的特大互聯(lián)網招嫖賣淫團伙,抓獲的151名嫌疑人中已有22人被刑事拘留,100人治安拘留,29人作其他處理。團伙頭目交代,他們雇傭30余人每天上網,發(fā)布招嫖信息、搭識嫖客,在聊天室、QQ及博客等網絡平臺,發(fā)布賣淫信息并留下電話。30余人一個月發(fā)布信息達720萬余條。近日,豐臺區(qū)檢察院就辦理了數起利用網絡實施非法性交易而引發(fā)的犯罪。下面兩則案例就很突出。
案例一
上網招嫖客 遭舉報被抓獲
劉某、張某和女友楊某等人一起來北京后,劉某以他人名義租房,讓張某及其女友楊某等人居住。這個期間,劉某讓張某上網,以楊某的名義招攬嫖客,并把楊某的手機號碼留給對方。當對方打來電話時,楊某就讓對方到自己的暫住地,雙方進行賣淫嫖娼活動。
民警接到群眾舉報后,將張某和楊某抓獲。楊某稱在一個月間,一共進行了10多次賣淫活動,每次收取300元或400元錢,掙了4000元左右;賣淫所得的錢都上交給劉某。劉某則負責二人住宿、吃喝的花費,并給張某1000元的月“工資”。楊某因賣淫被收容教育6個月;張某因介紹容留他人賣淫,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劉某卻聞風而逃。公安機關將嫌疑人劉某上網抓逃。2007年1月,嫌疑人劉某被豐臺區(qū)檢察院以介紹容留他人賣淫罪批準逮捕。
案例二
網上騙一夜情 搶錢物被批捕
2006年12月,欒某從遼寧來京,作為同性戀者,他很快便在某個同性戀廁所內認識了一名同伴。在兩人交往期間,經濟拮據,便動了歪心,在網上搞一夜情為名,進行“釣魚”,將其他男性約出來,提供性服務后要錢,如果不成就使用電棍進行威脅。通過上網,欒某以女子的身份在某聊天室中認識了楊某,并通過交談讓楊某對欒某產生了好感。次日,欒某以發(fā)生一夜情為名,約楊某到他的暫住地。向楊某提供了色情服務后,欒某便索要錢財,楊某不愿意,欒某便用事先備好的電棍威脅楊某,并搶走楊某身上的現金190元及一部手機。
楊某報了案,并再次上網用更改后的網名與欒某取得聯(lián)系。在約定的見面地點,欒某被當場抓獲。近日,欒某被豐臺區(qū)檢察院以涉嫌犯搶劫罪批準逮捕。
檢察官提醒網民,要提高識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慎重對待網上的情感、金錢甚至色相的誘惑!咀髡撸喉n雪(北京市豐臺區(qū)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