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介紹:
日期:1962.8.24-9.4(為期12天)
地點:印尼 雅加達
參賽人數(shù):1,527名
比賽項目:田徑、游泳、足球、網(wǎng)球、籃球、排球、乒乓球、自行車、拳擊、摔跤、射擊、曲棍球、羽毛球。
參賽國家及地區(qū):韓國、日本、臺灣、印度、菲律賓、緬甸、印度尼西亞、新加坡、斯里蘭卡、阿富汗、巴基斯坦、越南、馬來西亞、香港、柬埔寨、以色列、文萊、伊朗、巴林、尼泊爾,其中以色列和臺灣被拒絕參賽,實際上最終參賽的國家及地區(qū)共16個。
備注:
1、第4屆大會極大地動搖了‘和平與友誼’的這一大會宗旨。主辦國印度尼西亞拒絕會員國以色列和臺灣參賽。
2、刷新36項亞運會紀(jì)錄
3、1952年,當(dāng)時的國際奧委會主席布倫戴奇(美籍)利用其職務(wù)的便利,幫助臺灣的體育組織相繼加入足球、籃球、田徑、舉重等體育項目的國際組織,蓄意制造“兩個中國”。這時的亞運會聯(lián)合會也追隨國際奧委會,接納臺灣為亞運會聯(lián)合會新會員。中國的體育組織譴責(zé)和抗議這種卑劣行徑,從第二屆起至第六屆長達20年時間里沒有參加亞運會。
(來源:華奧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