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寒潮影響下多省拉閘限電的情況下,內蒙古的風機卻因為電力無法外送而大量閑置。據(jù)內蒙古電力公司稱,在夜晚用電低谷期,有80%的風電機組棄風停轉。
那么,陸上風機“有電送不出來”的情況,是否會在如火如荼的海上風電場再次上演?為此,《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專門采訪了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yè)委員會副理事長施鵬飛。
施鵬飛對記者表示,首先要做這樣一個計算:“舉個例子,設想方案,正負八百千伏的特高壓,送到江蘇來。包括把抽水蓄能算進去,把水電風電火電打口送過來,送到江蘇的電價,如果比江蘇海上發(fā)電還要便宜,那江蘇的海上風電應該往后推,不然用不完!
施鵬飛強調的是,在論及風電時,要算真正能市場消納掉的量,而不是裝機容量。“內蒙古那的國網公司也在開會,怎么把風電運到東部來,”施鵬飛說,“美國要是想用輸電線穿過各個州,因為要取得各個州的同意,所以會非常困難。中國還好點。”
但是,西部風電向東部市場的遠距離輸送,必然帶來電網改造和新電網線路建設等一系列難題。動輒跨越上千公里的高價電,即使運到了東部市場,是否能被市場接受也是一個問題。對此,施鵬飛認為,如果這樣遠距離運輸在技術上出現(xiàn)了困難,送不過來,那再考慮使用海上風電!
“總之是要在15%的大盤子下,進行規(guī)劃!(2020年我國清潔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15%)“這15%的配額,要轉成電量,相當于3000億千瓦時,這必須是真正能消納掉的總量,而不只是發(fā)電量。”施鵬飛說。
而關于今年4月1日剛開始執(zhí)行的《可再生能源法》修訂中,新提出的“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即對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在總發(fā)電量中的份額進行強制性規(guī)定的“配額制”。
施鵬飛對本報記者表示,能源局的配額制,其中電力占多少,核電、水電、風電占多少,包括配額制里面還需不需要有綠色證書交易這套系統(tǒng),都需要從負荷方面,電力方面,地方政府、電網公司各個角度考慮,要方方面面對上茬。
“這就可以采取‘胡蘿卜加大棒’策略,”施鵬飛說,“‘大棒’就是保障性收購,是義務,而‘胡蘿卜’是電網接受電源時會增加成本,那么這種額外增加的成本會有可再生能源基金返回。”
“但是具體怎么用可再生能源基金,還需要落實。只有落實到電網公司,里面風電越多,效益越好,才會有積極性。國網也表態(tài)了,以前只能1個億,現(xiàn)在可以1.5個億,但是成本還要高,還要增加很多抽水蓄能站。首先有了總量的要求,細則再一層層往下做,去考慮到電源、輸電、消納方方面面的配合!笔i飛告訴本報記者。
在施鵬飛看來,細則上還在落實,而等待要有耐性,因為“必須要有這樣一個過程”。 (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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