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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直機關以經(jīng)濟房名義團購126套豪宅(圖)(3)

2006年06月12日 14:21

  外地企業(yè)團購130多

  一些員工則“趁亂”以在鄭的親戚朋友、在鄭上學的孩子的名義購買了多套住房。

  了解經(jīng)濟適用房的人都知道,國家規(guī)定,購買經(jīng)濟適用房必須有當?shù)貞艨,而龍鑫苑團購單位之一的龍崗電廠,是怎么從百里之外“遙控指揮”、異地團購到130多套住房呢?

  5月25日,記者以買房者的身份兩次趕往龍崗電廠(廠址位于許昌禹州市境內(nèi))了解情況。該廠主管后勤工作的一名總務科負責人向記者講述了該廠在省會購買到130多套經(jīng)濟適用房的來龍去脈:

  2004年下半年,該廠領導通過總務科向全體員工發(fā)出購房通知,要求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均價1580元的價格,在鄭州市購買面積在93平方米~150平方米的經(jīng)濟適用房。該通知發(fā)出后,曾遭到一些年輕員工的抵制和不滿,一些員工甚至撥打新聞單位的熱線電話反映此事。

  后來,在廠領導和相關負責人“苦口婆心”的勸解下,許多員工才意識到這是廠領導想給員工們“辦一件天大的好事”。2004年7月,員工們開始向廠里交第一筆購房款,當時廠里沒有對購房者的戶口做出任何規(guī)定。該廠員工前后團購龍鑫苑130多套住房(部分職工以鄭州市親戚朋友的名義購買)。

  2005年7月份,開發(fā)商忽然向龍崗電廠提出,購房者必須要有鄭州市戶口。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況下,該廠的很多員工不得不想辦法向鄭州遷戶口。許多沒有門路的員工,還為此花費了3000~5000元的“關系費”。其中,還有一些員工則“趁亂”以在鄭的親戚朋友、在鄭上學的孩子的名義購買了多套住房。

  5月26日上午,記者從該廠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檔案中了解到:2005年7月份以后的一段時間里,龍崗電廠先后有22名員工(均系集體戶口)因為在鄭州購買住房,而將自己的戶口遷往鄭州市。需要說明的是,這些記錄尚不包括戶口不在該廠,從其他戶籍所在地遷走的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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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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