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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煤電每10股送3.3股 首度解決大股東占款問題

2005年07月12日 09:33

  中新網(wǎng)7月12日電 據(jù)《中國證券報》報道,作為第二批試點公司中唯一一家提出在股權(quán)分置改革的基礎上解決大股東資金占用問題的公司,鄭州煤電今日公布了股權(quán)分置改革綜合方案。

  鄭州煤電方案顯示,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將向流通股股東每10股支付3.3股對價。為進一步改善和提高上市公司質(zhì)量,鄭州煤電擬在股權(quán)分置改革完成后,通過定向回購控股股東鄭煤集團不超過2億股股份,然后予以注銷的方式達到縮股目的;刭徺Y金由大股東占用款及補償費兩部分組成,回購價格將按股權(quán)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第一個交易日起連續(xù)30個交易日收盤價的算術(shù)平均值的86.17%確定,且不低于公司每股凈資產(chǎn),不高于3元。

  同時,鄭煤集團承諾在實施定向回購后,對鄭州煤電占用資金的剩余部分將用自有資金補足。若股東大會未能通過定向回購方案,公司將通過向戰(zhàn)略投資者轉(zhuǎn)讓所持股份或其他方式解決資金占用問題。

  根據(jù)公告,鄭州煤電將于7月13日復牌,公司的股權(quán)分置改革方案將提交8月15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張蓮娜 李文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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