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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流動人口違法犯罪高發(fā) 出租屋成為治安盲點

2005年07月05日 10:31

  中新網7月5日電 據法制日報消息,中央綜治委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公安部治安局局長武冬立要求,今年下半年要加強對轄區(qū)中小旅店、建筑工地、集貿市場、文化娛樂場所及城市結合部等流動人口聚集的場所和部位的治安檢查,落實整改措施,消除治安隱患。

  據統(tǒng)計,2004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流動人口治安案件68.7萬起,占查處治安案件總數(shù)的12.7%;破獲作案成員為流動人口的刑事案件31.5萬起,占破案總數(shù)的21%;抓獲流動人口刑事案件作案成員60.4萬人,占抓獲刑事案件作案成員總數(shù)的40%。

  在流動人口犯罪案件中,盜竊、搶奪、搶劫等侵財性犯罪所占比例較大。據統(tǒng)計,2004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抓獲流動人口盜竊、搶劫、搶奪案件作案成員分別占其總數(shù)的46.1%、42.1%、59.2%。特別是在一些大中城市和經濟發(fā)達地區(qū)這三類案件尤為突出。

  種種跡象表明,出租房屋已經逐漸成為流動人口的主要居住場所。據公安機關統(tǒng)計,自2000年以來,流動人口以出租房屋作為暫住處所的比例一直占到40%以上。由于出租房屋租賃容易,具有很大的隱蔽性,加之一些地方管理措施未能有效落實,一些外來人員往往利用出租房屋從事賣淫、制假販假、印制非法出版物等違法犯罪活動。據北京、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省、市統(tǒng)計,在2004年抓獲的外來違法犯罪嫌疑人中,有75%以上居住在出租房屋或者以出租房屋作為主要住所。

  另據國家統(tǒng)計局組織開展的第三次全國群眾安全感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城鎮(zhèn)居民認為外來人員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的為25.4%,入室盜竊問題嚴重的為20.8%,制假販假問題嚴重的為19.4%,制黃販黃、賣淫嫖娼問題嚴重的為16.7%。

  針對出租房屋存在的問題,武冬立要求各地加強出租房屋管理,落實出租房主治安責任,建立和完善房屋租賃協(xié)作管理機制,形成管理合力。(孫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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