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2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涉藏毒案的新人歌手吳浩康,昨天下午2時50分在兩男女陪同乘車到油麻地警署報到時,被警方正式落案控以藏毒罪名,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吳浩康獲準以5千元保釋外出等候應訊。下午4時05分,吳浩康在辦妥手續(xù)外出時,有30至40名記者蜂擁上前拍攝及詢問。吳浩康看來心情欠佳,只是低聲的回答了幾句話,表示隨后的兩日會準備上庭的事宜,自己會積極面對審訊,但不會認罪。而在上庭之日不想家人來聽審,怕他們擔心。
同一時間,在場亦有不少歌迷,有歌迷上前向其致送一些表示支持的紀念品。對於偶像涉及毒品案,有歌迷坦言不會因此改變對吳浩康的看法,并會永遠支持他。
其間,吳浩康表現(xiàn)得有些失魂落魄,要兜了一圈才找到其私家車所在,上車時更撞到頭部。吳浩康離開警署后,先后到過灣仔皇后大道東及中環(huán),相信是往律師行商討有關上庭之事宜。之后,吳浩康便返回其麗港城寓所。
現(xiàn)年21歲的吳浩康,在2002年透過歌唱比賽進入娛樂圈,近期人氣急升,不斷接拍廣告之余,更參加多部電視劇及網(wǎng)劇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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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4日,警方毒品調查科人員根據(jù)線報采取掃毒行動,晚上9時半在柯士甸道一幢大廈外拘獲涉案的吳浩康,在其身上搜出1.2克可卡因。成為繼周永恒后,又一年青藝人涉及毒品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