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4日電 6月12日,陜西省法學會組織召開陜西省法學、法律界部分專家學者研討會,就“3·25西安即開型體彩造假案”的有關法律問題進行了討論。多數(shù)專家在討論中認為楊永明等人屬于詐騙犯罪。
據(jù)陜西日報報道,西安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呂惠萍到會介紹了“3·25西安即開型體彩造假案”的案情和背景資料。這次研討會主要討論了兩個問題:一是對楊永明等涉案人員的定罪問題;二是對第二次參與抽獎的部分彩民因楊永明等人的犯罪行為而造成的后果如何補救的問題。
對楊永明等涉案人員的定罪問題,大部分專家學者同意西安市檢察院對楊永明等人涉嫌犯罪的認定,即認為其犯有詐騙罪。陳忠槐教授、張漢良等多位教授均認為,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和犯罪構成要件,楊永明等人不具備國家工作人員的資格,所以不是貪污犯罪的主體,他們詐騙行為所侵犯的客體是第二次參加抽獎的部分彩民的合法權益,所以從總體上講,基本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還有部分專家學者認為,體彩詐騙是一種新型犯罪行為,我國《刑法》對此類犯罪還未做明確規(guī)定,所以,還要在司法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分析研究。
對參加抽獎的部分彩民因楊永明等人的犯罪行為而造成的后果如何補救的問題,專家學者一致認為,楊永明等人的詐騙行為侵害了部分參加第二次抽獎人的合法權益,應該采取補救措施,如重新組織二次抽獎活動等。
專家學者認為,體彩中心與彩民之間的關系是射幸合同法律關系,是合法有效的。在第一次抽獎活動中,沒有發(fā)現(xiàn)作假,彩票銷售活動真實有效。彩民未中獎標志合同關系已經終止。所以,對參加第一次摸獎的彩民不存在返還問題。第二次抽獎活動,因為楊永明等人采取的弄虛作假行為,侵犯了部分參加二次抽獎人的中獎機會,所以,對部分符合條件的彩民應該采取補救措施予以解決,具體辦法可由有關部門提出方案妥善處理。(李衛(wèi)、戈華、景智、黑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