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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院通報原云南省長李嘉廷之子受賄案

2004年11月07日 09:50

  中新網(wǎng)11月7日電 據(jù)春城晚報報道,前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向社會通報了該院去年的20個精品案例,包括李嘉廷之子李勃受賄案等。

  報道介紹,1995年至2000年期間,李勃利用其父李嘉廷(云南原省長,另案處理)職務(wù)之便,為他人謀求利益,先后多次伙同李嘉廷共同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550多萬元。經(jīng)法庭審理,李勃因犯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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