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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特大保險詐騙案一審宣判 主犯被判二十年

2004年10月07日 17:34

  中新網10月7日電 人民法院報報道,一場大火引出一起特大詐騙保險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和保險詐騙罪,判處呂云樂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罰金25萬元;同案被告人張建軍、謝永友、馬利、王福國同時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據法院介紹,2001年12月29日2時10分,位于北京市海淀區(qū)圓明園東路甲四號的北京匯澤奇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的庫房發(fā)生特大火災,1、2、3號庫房大部分物品受損,多數為照相器材。消防部門認定火災是人為放火所致,北京警方對事故進行立案偵查。

  2002年5月,此案還未偵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北京市東城區(qū)支公司就接到了匯澤奇公司提出的高達1900余萬元的理賠申請,索賠依據是2001年12月30日公司資產負債表及290張購貨發(fā)票。

  保險公司立即對索賠證據調查核實。結果發(fā)現,匯澤奇公司向保險公司提供的火災受損物品的290張發(fā)票存在問題。同時,保險公司經過清理倉庫,認為倉庫實際貨物與賬目很不相符,匯澤奇公司有采取以少充多、以低充高、以次充好、記賬的原始發(fā)票造假等手段詐騙保險金的重大犯罪嫌疑。

  今年41歲的呂云樂是山東省掖縣人,中興萬英公司經理。據他供述:他于2001年4月以公司人員張建軍的名義注冊成立了北京匯澤奇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并分別指使張建軍、王福國、謝永友將大量滯銷的照相器材等商品運至公司倉庫內。呂云樂指使謝永友編造虛假出庫單和發(fā)票,提供給張建軍做匯澤奇公司庫存賬目,虛構保險標的,以保險金額2500萬元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北京市東城區(qū)支公司投保財產保險綜合險。在倉庫失火后,其偽造或者指使張建軍等人偽造虛假證明材料,夸大損失程度,企圖騙取巨額保險金。

  據法院介紹,庫房失火是呂云樂所為還是另有他人,警方仍在偵查中。(宗邊)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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