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2日電 國家司法考試9月19日結束后,社會各界再次對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后能否直接進入法院和檢察院工作表示極大關注。新京報報道,前天,原司法部副部長、現中國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劉飏向記者表示,國家應通過《公務員法》的立法來解決公民通過司法考試后進入法院檢察院的門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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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飏告訴記者,現在有了司法考試制度,但配套的措施和法律還沒有跟上,公民通過考試不能申請進入法院和檢察院。劉飏分析,這里的問題主要是法官和檢察官一直以來在國是按照公務員進行管理的,有編制。很多地方還要通過公務員考試來錄取法官和檢察官。
劉飏建議,不應當將法官和檢察官放入普通公務員的序列,應該有自己的司法官員序列。為了保障公民通過司法考試后有一條暢通進入法院檢察院的渠道,目前最實際的就是通過《公務員法》的立法寫明這一點。
據了解,《公務員法》已經納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計劃,人事部正在抓緊制訂相關草案。(廖衛(wèi)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