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9日電 日前,江蘇省宿遷市委原常委、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原主任曾鴻翔因涉嫌受賄犯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捕。
據揚子晚報報道,根據群眾舉報,江蘇省紀委于去年7月開始對曾鴻翔有關經濟問題進行初查核實,發(fā)現曾嚴重違紀違法。今年2月初,江蘇省紀委對其立案調查。
經查,曾在擔任泗陽縣縣長、縣委書記、宿遷市副市長、市委常委兼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人事安排、工程建設、協調解決問題等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數額巨大,已涉嫌犯罪,遂將其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安木、祖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