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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忠祥律師昨發(fā)表聲明 要求媒體“對法律負責”

2004年04月26日 07:38

  昨天,“原央視保健醫(yī)生”饒穎否認了自己對《新聞午報》記者于先生說過“為趙忠祥兩次懷孕”的話,令此事件再起波瀾。于先生說他持有饒穎親筆寫的“同意刊發(fā)”聲明,而趙忠祥和其代理律師一度宣布推遲發(fā)表公開聲明,可是昨晚報紙截稿前,他們還是發(fā)出了一份聲明。

  一、自趙忠祥民事糾紛案件立案以來,全國各地媒體紛紛致電趙忠祥以示關切,趙忠祥深表謝意。但接聽電話也擠占了他大量的時間,為此,趙忠祥已與律師約定,全權委托律師就案件情況統(tǒng)一對外發(fā)言。趙忠祥將基于信任謹遵約定,望媒體同仁諒解。

  二、案件之內的是非曲直應由法院來裁判。媒體對訴訟雙方涉及案情的報道,不應干擾法院對案件的正常審理。有媒體發(fā)表了案件之外的材料,引起各地媒體不斷向我的當事人求證。律師認為,我及我的當事人沒有義務在法庭之外對與案件無關的材料進行核實。我們相信,發(fā)表該材料的媒體也是認真負責的,它們會向公眾作出解釋,同時,也會對法律負責。

  昨天,據《華西都市報》報道,饒穎和她的代理律師胡先生在接受這家媒體記者采訪時披露說,所謂“饒穎自曝為趙忠祥兩次懷孕”,是上海某報記者編造的。這位胡律師還代表饒穎發(fā)表三點意見:一、饒穎和我根本沒接受該記者的采訪;二、那篇文章所謂“饒穎……兩次懷孕”的新聞,純屬該記者編造;三、上海某報及全國部分報紙、網站刊登或轉載此消息后,給趙忠祥造成了名譽損害,應由刊登者和轉載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吹竭@篇報道后,本報記者采訪了當事的三方面。

  趙忠祥及律師:我們肯定沒有和她私下接觸過

  和前兩天一樣,趙忠祥依然24小時開機,態(tài)度平和地接受每一位記者的采訪,他告訴記者,暫時他們還不會發(fā)表聲明,“我的律師告訴我,是因為措辭上還要慎重一點,所以再推遲一下,既然已經進入了法律程序中,我希望用訴訟來澄清我自己,而不希望用輿論來說什么!壁w忠祥的代理律師王富則告訴記者,延遲聲明主要是因為事情有了“新的變化”,“饒女士好像有了一些反復,所以我們先不發(fā)表聲明,靜觀其變吧!”對于是否和饒穎私下接觸過,導致饒穎改口的說法,王富非?隙ǖ卣f,“我們絕對沒有和她接觸過!

  不過昨天晚上,趙忠祥方又再次跟記者聯(lián)絡,發(fā)表了一份聲明,宣布不再接受媒體采訪,同時,這份聲明也要求“發(fā)表案件外材料”的媒體對公眾和法律負責。

  上海《新聞午報》記者:我有饒穎的“同意刊發(fā)”的簽字

  記者昨日采訪了被牽涉在內的同行——《新聞午報》駐京記者于先生。他告訴記者他手上有饒穎親筆寫的“同意刊發(fā)”的簽字。“我和趙忠祥又沒什么仇,我怎么可能去胡編這么大的一件事情,你們可以去查看饒穎去年控告趙忠祥的起訴狀,比她提供給我們的材料還詳細!

  饒穎方律師:饒穎前天沒見過那個記者

  饒穎的代表律師胡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說,他指責該記者編造的理由是文中寫到“前天見到饒穎采訪……”,而實際上他和饒穎溝通過,“前天”饒穎并沒有見過那個記者,“這一點就是胡編,后面的內容我當然認為是胡編的了”。至于《新聞午報》刊發(fā)的“饒穎曾為趙忠祥兩次懷孕、流產”的材料是否真實,胡律師一概回避:“我沒有看過這篇報道,也沒有和饒穎溝通過。所以我不能肯定,不清楚!(來源:北京娛樂信報作者:任嫣)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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