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3月21日 星期日
站內檢索
頻 道: 首 頁 | 新 聞 | 國 際 | 財 經 | 體 育 | 文 娛 | 臺 灣 | 華 人 | 科 教 | 圖 片 | 時 尚
  精品商城 | 短 信 | 專 稿 | 出 版 | 供 稿 | 產 經 資 訊 | 廣 告 服 務 | 視 頻 | 心路網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經濟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中國加大電信改革力度 有望明年出臺《電信法》

2004年03月21日 18:22

  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后,信息產業(yè)部將在3月底修改整理《電信法》草案最新版,并于二季度提交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預計,我國有望于2005年出臺《電信法》。

  在21日舉行的2004中國電信業(yè)發(fā)展新環(huán)境高層論壇上,信息產業(yè)部政策法規(guī)司負責人說,制定《電信法》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電信市場秩序,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運營企業(yè)的權益,促進電信業(yè)的發(fā)展。

  記者了解到,《電信法》草案中不僅以專章形式對“電信用戶權益保護”做了規(guī)定,而且還針對電信服務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損害用戶利益的行為進行了專門規(guī)定,為用戶依法維護合法權利提供了直接依據。還規(guī)定了電信用戶享有的權利和電信運營企業(yè)應承擔的義務,確定了電信服務經營者和電信用戶在服務過程中的具體關系。這些規(guī)定,將成為電信用戶自身或者借助電信監(jiān)管機構約束電信運營企業(yè),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依據。

  在2000年9月電信行政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出臺后,電信改革力度加大,結構重組加快。2002年,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的成立,使我國電信業(yè)的運營機制、市場格局和管理體制發(fā)生了根本變化,徹底實現政企分開,形成多運營商競爭格局!吨腥A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在適用和實施上顯示出一定局限,《電信法》的出臺成為必然。(來源:新華網 記者馮曉芳)

 
編輯:呂振亞

相關報道:中國《電信法(送審稿)》有望在今年三月形成 (2004-02-21 09:02:54)
          媒體評論稱:《電信法》出臺并非越早越好 (2002-12-09 11:28:20)
          《電信法》出臺尚無時間表 消費者也是受益者? (2002-11-28 09:31:53)
          信息產業(yè)部:《電信法》明年3月出臺并不現實 (2002-11-27 07:52:16)
          信息產業(yè)部澄清《電信法》尚未出臺 仍在起草中 (2002-11-08 17:16:52)


 
  打印稿件
 
:::新聞自寫短信:::
對方手機: 最多五個(半角逗號號分隔 0.2元一條)

新聞長信,五千字容量
檢驗碼:
手機號:
密 碼 :
獲取密碼    
 
 
 

關于我們】-新聞大觀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誠聘英才】-【留言反饋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