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3日電 臺灣“行政院衛(wèi)生署疾病管制局”昨(22)日晚間發(fā)布新聞稿表示,直接照顧SARS病患的醫(yī)療相關工作者,或是從事SARS病毒研究人員,出境前十天不得接觸SARS病患或進行相關研究,并且需要檢附主管證明才能出境。
據(jù)“中央社”報道,經由“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工作小組”會議決議,未來直接照顧病患的醫(yī)、護及相關人員與從事SARS病毒研究會接觸活病毒的相關人員,出境前十天不得接觸SARS病患或從事SARS相關實驗及檢驗工作,并需經業(yè)務主管或負責人出具證明始得出境
此外,“疾管局”表示,感染SARS的詹姓中校鼻管偶爾可取下,身體恢復狀況良好,已無呼吸困難、呼吸急促、倦怠、腹瀉等癥狀,也可下床走動,精神狀態(tài)及胸部X光有明顯改善。
至于自主健康管理者,目前只剩下個案的父親及配偶仍在自主健康管理,“疾管局”指出,二人將于26日凌晨零時解除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