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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精神病患者結婚 首例狀告婚檢機構案原告敗訴

2003年11月03日 08:35

  中新網11月3日電 10月31日,作為全國首位狀告婚檢機構而廣受媒體關注的廖文德一審敗訴。據中國青年報今日報道,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不服法院判決,將會上訴。

  據該報報道,江西省贛州市全南縣農民廖文德結婚后才發(fā)現自己的妻子竟是位精神病患者,在法院宣判其與妻子張英(化名)的婚姻無效后,他以婚檢部門存在過失為由把當地的婦幼保健院告上了法庭。2003年9月9日,這起全國首例狀告婚檢機構案在全南縣法院開庭審理,當日沒有作出判決。10月31日上午,全南縣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并當庭宣判,駁回廖文德的訴訟請求。

  全南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認為,全南縣婦幼保健院是經批準設立的婚前醫(yī)學檢查機構,其為廖文德及其新婚“妻子”做婚前醫(yī)學檢查的婚檢醫(yī)師和主檢醫(yī)師具備相應資質。雖然保健院在做婚前醫(yī)學檢查過程中,存在一定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但婚前醫(yī)學檢查只是一般的健康檢查,若要對精神分裂癥作出確診,必須由精神病?漆t(yī)院或專門的司法精神鑒定機構進行,作為一般的健康檢查的婚檢機構不具備這樣的技術力量、技術條件和法定資格。

  法院認為,造成該案發(fā)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張英及其監(jiān)護人故意隱瞞其病史。廖文德本人對張英了解不夠,倉促成婚也有一定的責任。全南縣婦幼保健院的工作瑕疵與本案的發(fā)生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由此給廖文德造成的損失不應由全南縣婦幼保健院承擔。為此,法院判決駁回廖文德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80元由原告廖文德承擔。(涂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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