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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從高度集權向合理分權 要著力解決七大問題

2003年08月03日 14:17

  中新網8月3日電 由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刊登署名“薄貴利”的文章指出,中國國在計劃經濟時代形成和建立了中央高度集權的管理體制已經不適應時代的要求,中國要從高度集權走向合理分權,必須切實解決七項主要問題。

  文章說,中國20多年的體制改革,說到底,就是改革高度集權的管理體制,建立合理分權體制。20多年來,中國經濟體制、行政體制改革已經取得了重要進展。但權力過分集中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因此,必須加大體制改革,特別是政治體制改革力度,盡快建立和完善合理分權體制。

  文章指出,從高度集權走向合理分權,須采取有效改革措施,切實解決以下主要問題:

  (1)切實加強黨內民主建設,將黨委主要領導者過分集中的權力還給黨的組織,堅決克服和糾正各種違反民主集中制的錯誤行為。在這里,需要特別指出,民主集中制的基礎是民主,核心是民主,本質和目的也是民主。集中只是實現(xiàn)民主的重要途徑。脫離民主的集中,是個人或少數(shù)人的獨斷專行,是與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背道而馳的。正確實行民主集中制,關系到黨的性質和生命。正如鄧小平所指出:“民主集中制執(zhí)行得不好,黨是可以變質的,社會主義也是可以變質的。干部可以變質,個人也可以變質!

  (2)必須改善黨的領導。因為,只有改善黨的領導,才能更好地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形勢下,必須按照黨的十六大精神,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zhí)政方式,將黨的領導納入社會主義民主法制軌道,做到依法執(zhí)政,按照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原則和程序執(zhí)政。

  (3)要實行黨政分開,將政府應有的管理自主權歸還給政府,充分尊重和發(fā)揮各級政府在現(xiàn)代化建設中的作用,“真正建立從國務院到地方各級政府從上到下的強有力的工作系統(tǒng)。今后凡屬政府職權范圍內的工作,都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討論、決定和發(fā)布文件,不再由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發(fā)指示、作決定。政府工作當然是在黨的政治領導下進行的,政府工作加強了,黨的領導也加強了!

  (4)實行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和政社分開,將企事業(yè)和社會應有的自主權歸還給企事業(yè)和社會;

  (5)依法規(guī)范中央和地方的職能和權限,正確處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的關系,將地方和基層應有的自主權歸還給地方和基層,充分調動地方和基層的積極性;

  (6)依法維護公民的各項政冶權利,保障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

  (7)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和完善權力監(jiān)督體系,加強對權力的監(jiān)督和制約,確保公共權力真正為人民、為社會謀福利,堅決克服和打擊各種濫用權力、以權謀私等消極腐敗現(xiàn)象。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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